工程编号 BYX200908002
工程名称 县公路站统一标识及修缮装饰工程
招标人名称 江苏省宝应县公路管理站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宝发改审批字(2009)56号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自筹
工程地点 宝应县安宜镇叶挺东路27号
工程规模 1940.00
标段具体信息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发包方式 合同估算价(万元) 计划发包时间
BYX200908002001 县公路站统一标识及修缮装饰工程 公开招标 100 2009-9-8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1
报名地点 宝应县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心报名处
公告发布日期 2009年8月7日
计划开工时间 1900年1月1日 计划竣工时间 1900年1月1日
公告开始时间 2009年8月7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09年8月13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必须满足: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二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必须满足:装饰装修工
企业业绩、信誉 良好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良好
其他条件 ⑴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 ⑵项目经理资质等级:二级建造师及以上。 ⑶项目经理无在手工程。 ⑷报名前投标单位应登录网站:http://www.yzcetc.com/,点击“扬州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网上申报系统”,自行维护本单位的相关资料,用户名为本单位的全称,初始密码为本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号,请在登录进页面后尽快修改密码。企业库中没有的单位可自行新注册后维护自己的相关信息,注册时用户名请使用单位全称。所有信息请如实填写和上传,填写完毕在确认无误后提交审核。数据库维护操作指南可到http://www.yzcetc.com/的“下载园地”的“扬州招投标管理系统”里下载。 ⑸无检察机关不良记录。
公告信息 江 苏 省 建 设 工 程项 目
招 标 公 告(资格预审)
招标序号:BYX200908002
1、江苏省宝应县公路管理站建设项目县公路站统一标识及修缮装饰工程 已经宝发改审批字(2009)56号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 自筹 ,现已落实。现就本工程施工通过公开招标邀请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工程的资格预审。
2、江苏天信建设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受业主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宝应县安宜镇叶挺东路27号
(2)建设规模:1940㎡
(3)投 资 额:约99.2万元
(4)结构类型: /
(5)工 期: 50日历天
(6)质量等级要求:合格
4、本招标工程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本工程为一个标段,招标内容为统一标识及修缮装饰工程施工。
5、报名条件
⑴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
⑵项目经理资质等级:二级建造师及以上。
⑶项目经理无在手工程。
⑷报名前投标单位应登录网站:http://www.yzcetc.com/,点击“扬州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网上申报系统”,自行维护本单位的相关资料,用户名为本单位的全称,初始密码为本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号,请在登录进页面后尽快修改密码。企业库中没有的单位可自行新注册后维护自己的相关信息,注册时用户名请使用单位全称。所有信息请如实填写和上传,填写完毕在确认无误后提交审核。数据库维护操作指南可到http://www.yzcetc.com/的“下载园地”的“扬州招投标管理系统”里下载。
⑸无检察机关不良记录。
6、报名要求
(1)报名方式:投标单位委托代理人到宝应招投标交易中心(叶挺东路53#-2招投标中心二楼报名处)报名。
(2)报名时需提供:
①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②工程施工承包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③项目经理(建造师)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④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⑤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原件及复印件;⑥以上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⑦法人授权委托书(县外企业须经当地公证部门公证,代理人必须是本单位正式人员);⑧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县外企业须提供代理人近六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清单且要求有单位名称及代理人姓名并加盖社保部门红章,委托代理人养老保险手册不作为有效证明;县内企业的代理人必须是项目经理本人或经县招标办备案的经办人员)。
(3)我单位将对初审基本合格的投标人发放《投标人资格预审文件》。
7、投标报名时间:在 2009 年8月13日15:00时至 17:00。
8、资格预审合格条件:(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惩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等满足招标公告要求;(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预审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6)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7)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无在手工程;(8)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2009年2月-7月投标人为经办人、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缴纳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的;(9)投标保证金在规定时间内到账的;(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1)无检察机关不良记录。请于 2009 年8月17日17时之前将资格预审文件及资格证明材料送达宝应县交易中心二楼(招标方将派人接收)
9、正式入围的投标人(潜在投标人)产生办法如下:资格预审合格的所有合格投标申请人均有资格参加投标。
10、投标保证金提前缴纳说明:(1)、工程投标保证金要求在资格预审前缴纳至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贰万元整。帐号为:1108200109100011317,户名为:宝应县会计核算中心,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宝应县支行;(2)、投标保证金只采用银行转账方式,投标人必须从其单位基本存款账户将投标保证金以转账方式缴入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并注明投标项目名称及标段。(3)、投标人应当于资格预审截止时间前将招标公告要求的投标保证金金额递交至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并将已交纳的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带至资格预审现场。(4)、第一次来宝应投标的投标人需携带本单位的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原件,留存盖有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到宝应县招标投标交易中心财务室审核、备案。(5)、投标保证金收据获取方式:采用转帐支票、银行汇票方式转帐的投标人提供进帐单;采用电汇方式转帐的投标单位提供银行电汇凭证,投标人凭以上单据原件、复印件到宝应县招标投标交易中心财务室核实确认投标保证金到账后,由宝应县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出具投标保证金收据。(6)、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到账的均视为资格预审不合格。(7)、资格预审不合格或未被确定入围的单位在确定潜在投标人后三个工作日内凭收据退还至原投标人基本帐户。(8)、资格预审合格参加投标的未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确定后5日内由招标人提出,并经宝应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确认,无息退还至其公司基本户;招标人未提出的,将在投标有效期到期后自动退还至其公司基本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并经招投标监管部门备案后五天内无息退还至其公司基本户。
11、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
① 工程质量(满分3分):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对质量的承诺不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时作为废标处理。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对质量的承诺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得3分;
② 施工工期(满分3分):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所报工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3分;
③施工组织设计(满分20分):施工组织设计得分必须达到应得分的60%(含本数)以上,否则该施工组织设计被视为不可行。当施工组织设计与发包情况不符,或违反强制性国家标准,或按照该技术文件的措施和方法进入施工后预计会出现质量或安全事故的,该施工组织设计也将被视为不可行。
按以下项目及分值对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分:
[1]施工总体部署3分;
[2]结合本工程特点的针对性措施4分;
[3]主要施工方法4分;
[4]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及措施3分;
[5] 施工进度计划及工期保证措施2分;
[6] 施工平面布置图2分;
[7]为完成本招标工程需制定的其它措施或方案等2分;
此处计分方法(技术评委评分得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汇总平均后的得分为其技术标得分)
④投标人项目经理业绩2分
对于投标项目负责人承担的类似工程获得省辖市级市优、省优、鲁班奖奖项的给予加分,其中:省辖市级市优加0.3分,有效期一年;省优加1分,有效期二年;鲁班奖(含国家工程建设质量奖审定委员会评审的“国家优质工程”、中国建筑装饰协会评审的“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加1.5分,有效期三年。加分时只针对上述奖项中的一个最高奖项计分。
类似工程的认定:单项合同90万元及以上的室内装饰工程;
对于投标项目负责人承担的工程获得省辖市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定的“文明工地” 奖项的给予加分,其中:省辖市级加0.1分,省级加0.3分,国家级加0.5分,有效期均为一年。加分时只针对上述奖项中的一个最高奖项计分。安全文明工地奖项项目业绩,无需类似工程。
项目业绩的认定应同时具备以下几项条件:1、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未注明中标项目经理、未经招投标监管部门盖章备案的须提供项目所在地招投标监管部门出具的核验证明);2、施工合同;3、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章认可的竣工验收报告(安全文明工地奖项不需提供本项材料);4、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优质工程获奖证书或按照规定在招标文件中列明的有关获奖证书;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证明材料,且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中所注明的项目经理名称应与拟加分项目经理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则应附项目经理变更备案手续,否则该项目业绩不予认可。有关证书、业绩有效期从其所提供证明材料中最近的日期开始推算(以本次开标日期为准对年对月)。提供的材料中涉及评标的相关数据不一致的,以数额较小的为准。上述奖项不是投标人承接的工程,不予计分。其他奖项也不予计分。
⑥投标报价 70分
以经评审的不低于成本的最低投标价格得最高分70分,并以此为基准确定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得分,投标价格高于该基准价格的,每高出1%扣0.3分。
是否低于成本的判定:在详细评审阶段,对投标报价的评审应当以初步评审后得出的价格为依据。
投标文件中低于招标文件中所确定的过低的投标单价标准的相应清单项目、措施项目总价的所有清单项目、措施项目,评委会须结合投标人施工组织设计中相应部分或投标人书面说明进行评价,并确定该清单项目、措施项目报价是否低于合理的施工成本。评标委员会应当对与该价格相关的下列因素进行重点分析:
A. 工程内容是否完整;
B. 施工方法是否正确;
C. 施工组织和技术措施是否合理、可行;
D. 综合单价和单项费用金额的组成、工料机消耗及确定的费用、利润是否合理;
E. 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对主要材料的规格、型号、等级等特殊要求,确定的材料价格是否合理;
F. 投标人对澄清要求所作的说明是否合理,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是否具有说服力。
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者评标委员会有充分的理由认定上述因素不能支持投标单价成立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详细记录认定的理由和依据。
(9)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经评审不能成立的过低的投标单价与下列相应价格中的最低价之间的价差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工程数量,计算出合价差或者单项费用差:
(一)招标人预算价格;
(二)所有投标人相应投标价格中的最高价。
所有合价差和单项费用差及按照上述补正规定应计入成本评审的调增部分的差额,其总计金额大于投标文件列明的利润总额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的价格投标,其投标文件无效。
评标委员会不应当因为投标文件的部分项目存在不能成立的过低的投标单价而认定投标文件无效。
12、发标:对入围参投的投标人,招标人将另行通知时间发售招标文件及图纸等资料.
13、工程招标公告发布网站名称“扬州工程建设信息网” ,网址www.yzcetc.com.
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地 址:宝应县安宜镇叶挺东路27号
联系人:徐慧、党芸 电话:13952701081、13665225222
要求本公告发布时间为 2009年8月7日至2009年8月13日
负责人(签章)
2009年8月7日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2009年8月7日至 2009年8月13日,每天上午 0时 0分 至 0时 0分,下午 0时 0分 至 0时 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宝应县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心报名处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2009年8月7日至 2009年8月13日,每天上午 0时 0分至 0时 0分,下午 0时 0分至 0时 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宝应县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心报名处 获取 资格预审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