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LOGO门牌标识制作安装采购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项目编号:JITC-0905WW0616)
2009-08-19
截止时间:2009-08-27
所属行业:其它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其它
所属地区:湖北
投资金额:万元
受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湖北省分行全辖新一级LOGO门牌标识制作安装项目进行集中采购竞争性谈判。本次竞争性谈
判将进行资格预审,现邀请有意向的制作商(以下简称“申请人”)提交符合要求的资格预审申请
文件。
一、项目名称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LOGO门牌标识制作安装采购项目
分包情况如下:
包号 主材类型 LOGO门牌标识类别 项目编号
第一包 亚克力板 单体发光字(LED光源、冷阴极光源)
吸塑灯箱(横式、竖式) JITC-0905WW0616/01
第二包 铝塑板 背板立体字(LED发光字、ABS注塑字) JITC-0905WW0616/02
申请人可以同时参与不同包件的竞争。
二、项目简介
(一)项目内容:
采购人以竞争性谈判的方式对全辖新一级LOGO门牌标识制作安装进行采购,最终将选定:每个包件
不多于四名的成交
制作商供货。采购人将根据竞争性谈判评审排序结果授予合同,排序靠前的成交制作商将获得较大
份额的合同。
供货范围包括:上述货物的设计、制作、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及售后服务。
供货区域:全省供货。
项目有效期: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新一级LOGO门牌
标识更换工作结束为止。采购人决定缩短或延长本项目有效期的,可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成交制作
商,成交制作商必须予以同意。
(二)资格预审流程:
1)采用公开方式邀请潜在制作商参与本项目。
2)申请人应按本资格预审邀请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并按资格预审文件要求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含色块样品)。
3)资格预审评审委员会将对各申请人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综合评审,并根据综合评审结果
,对参加资格预审且符合基本条件(色块样品合格性除外)的申请人按综合得分排序。当通过基本
条件审查的合格申请人不足8名的,将刊登第二次资格预审公告,接受报名及递交资格预审文件。
4)采购人按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标准对通过基本条件评审的得分排序在前8-10名的申
请人提供的色块样品进行审查,如色块样品审查的申请人有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按照综合得分排
序结果递补符合基本条件的申请人色块样品审查。
5)通过色块样品审查的申请人须按照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根据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要
求的制作工艺标准及样模做样。经采购人认定样品审查合格的申请人才具有参加竞争性谈判的资格
。如果样品审查合格的申请人总数达不到8名,采购人有权按照资格预审排序结果递补符合基本条
件的申请人进行色块样品和做样审查,该申请人在采购人认定样品审查合格后具有参加竞争性谈判
的资格。
三、申请人的基本条件
1)申请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
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申请人须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500万元(或等值外币,以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当天
中国人民银行外汇牌价“基准价”计算)。
3)申请人须具有制作大批量高档LOGO门牌标识的实力条件,直接拥有(自用生产加工基地的产权证
明,如房地产权证或房地产权属证明书或房屋土地使用证等,或租赁合同复印件)不少于2000平方
米的后场(加工制作厂房),拥有先进的生产设备和检测手段,有稳定的专业技术队伍和技术熟练
的技术工人队伍。
4)申请人须与LOGO门牌标识的主材供应商具有稳定的合作关系,能够长期以合理优惠的价格采购原
材料。
5)申请人须在湖北省已设有常驻机构(至本资格预审公告刊登前在湖北地区工商部门已注册或有权
部门已登记)和配备较强的专业技术队伍,具有在湖北省全省范围内提供LOGO门牌标识运输、安装
和售后服务的能力和资质,具有较强的项目管理能力,规范的服务质量控制体系,稳定的专业化的
技术服务队伍,且其中不少于5人具有不少于3年的门牌标识安装经验。
6)申请人2006年以来须有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中国
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中国石油、中国石化、中国人寿、中国平安、麦当劳、肯德基等大型
企业有规模的LOGO门牌标识业绩,且质量合格,服务水平优异,信誉良好,并提供以上成功案例的
合同复印件(或其它证明材料)和客户评价等证明材料。
7)申请人须出具经审计的2007年和2008年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
8)申请人须按资格预审文件要求标准提供铝塑板(只参与第一包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需要提供)、
亚克力板的色块样品,并经采购人审查认定符合中国农业银行总行色块标准。
9)申请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
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10)申请人须保证,采购人在其本国使用其提供的货物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
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采
购人使用申请人提供的货物而提起的侵权指控,申请人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11)申请人须从采购代理机构获得资格预审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项目的资格预审。
1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由其控股的子公司,不得
在本项目参与同一包件。
13)不接受联合体的申请。
四、资格预审文件的发售
有意向的制作商可按以下时间和地点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发售时间:2009年8月19日起至2009年8月26日止,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售 价:1000元人民币
五、资格预审文件发售的条件
有意向的制作商须持下列文件的原件至资格预审文件发售地点,并证明其基本符合申请人的基本条
件后方可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至本资格预审公告刊登前在湖北地区工商部门已注册或有权部门已登记的证明;
3)成功案例证明;
4)直接拥有不少于2000平方米的后场(加工制作厂房)证明。
六、响应文件的递交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09年8月27日上午8:00至9:00整。逾期收到或不符
合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恕不接受(不接受邮寄递交)。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石路碧森大厦七层
邮 编:100049
联系人:马莉 15801469211
李想 13691377545
电话:010-63849116
传真:010-63849116 010-88205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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