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汇诚金桥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北京市民政局委托,对北京市农村社区服务站试点建设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项目名称:北京市农村社区服务站试点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BJJQ-2009-149
采购人名称:北京市民政局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工体东路20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65395630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北京汇诚金桥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永安东里甲3号通用国际中心B座502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65915024、65910924、65915614、65913057-806、801
采购内容:
包号
采购具体内容
分包预算金额
第一包
(BJJQ-2009-149-01)
服务指示牌
人民币89.86万元
第二包 (BJJQ-2009-149-02)
门头
人民币231.99万元
第三包(BJJQ-2009-149-03)
咨询台、公示栏、宣传资料架
人民币88.15万元
第四包(BJJQ-2009-149-04)
电脑、网线与水晶头
人民币130.38万元
第五包(BJJQ-2009-149-05)
扫描传真电话复印一体机、打印机
人民币135.30万元
注:“包”为最小的投标单位,投标人必须投整包,不得仅对包内部分品种进行投标。
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 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设计、制作、加工、安装服务指示牌能力的制造厂商(只针对第一包);
3、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设计、制作、加工、安装门头能力的制造厂商(只针对第二包);
4、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设计、制作、加工、安装咨询台、公示栏、宣传资料能力的制造厂商(只针对第三包);
5、投标人经营范围须包括广告设计与制作、标识设计、制作、加工和安装工程等(只针对第一、二、三包);
6、投标人须具备相应的仓储和物流配送能力(只针对第一、二、三包);
7、投标人须具备相应的物流配送能力(只针对第四、五包)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永安东里甲3号通用国际中心B座502
招标文件出售价格:每包人民币300元,电子版另加收100元,售后不退。若邮购,须加付EMS费50元人民币。请按下述地址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所购招标文件编号,然后将汇款单复印件、购买单位名称、详细通讯地址、电话、传真及联系人传真给我公司,我公司收到传真后将尽快以EMS方式将招标文件邮寄给贵方。
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09年08月25日起至2009 年09月14日止,北京时间每天上午9:30-12:00、下午1:30-4:00 (法定节假日休息)
投标截止时间:2009年09月15日上午9点30分(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
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现场踏勘时间:2009年09月01日下午14:00时
踏勘集合地点:北京市社区服务中心(朝阳区华严里8号15层会议室)
开标时间:2009年09月15日上午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永安东里甲3号通用国际中心B座502
评分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标书款银行帐号:
收款单位:北京汇诚金桥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京建国路支行
银行帐号:9109 0154 8000 04842
项目联系人:庞妍、王冠
联系方式:65915024、65910924、65915614、65913057-806、801
传真:65951037
凡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由其法人授权代表携带以下资料文件(每页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到招标代理机构查验。经审查合格后,方可购买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1、 具有有效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 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 近期(最近三个月内)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
5、 具备相应的仓储和物流配送能力(证明材料复印件)(只针对第一、二、三包);
6、 具备相应的物流配送能力(证明材料复印件)(只针对第四、五包)。
北京汇诚金桥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2009年0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