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关于洛阳市部分道路交通隔离护栏、标志牌杆及标线项目的采购公告
根据《政府采购法》的规定,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洛阳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的委托,就洛阳市部分道路交通隔离护栏、标志牌杆及标线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公告如下:
一、采购编号:洛政采购中心[2009]240号
二、采购项目:标段一:隔离护栏(铁皮);标段二:隔离护栏(不锈钢);
标段三:交通标志;标段四:热熔标线(详见采购文件)。
三、合格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投标人应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较强的专业技术实力;
2、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四、获取采购文件办法:人民币200元/份,售后不退。本次采购免收中标服务费。符合上列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可从2009年9月1日至9月9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30(节假日除外)到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洛阳新区市府东街市财政局附楼二楼221室)购买采购文件。
五、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09年9月10日上午9:30。
六、投标及开标地点: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大厅。
地址:(洛阳新区市府东街市财政局附楼二楼222室)
联系人及电话:齐先生 王先生 0379-63205572(传真) 63212635
七、户名: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行:洛阳银行高新支行
账号:7340102010900324
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2009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