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佛轨道交通有限公司“珠江三角洲城际快速轨道交通广州至佛山段工程”已获政府有关部门批准,资金已经到位。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广东广佛轨道交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 “业主”)的委托,就“珠江三角洲城际快速轨道交通广州至佛山首通段车站公共区不锈钢材料及制品(栏杆、票亭、商铺、水沟盖板、垃圾桶、座椅等)采购项目”中所需的设备及服务进行公开招标,现发布招标公告如下:
1.项目概况:珠江三角洲城际快速轨道交通广州至佛山段工程呈东西走向,由西向东从佛山的魁奇路到达广州的沥窖,线路总长约32.3km。本次招标范围为首通段:魁奇路站到西朗站共14个站(魁奇路、季华园、同济路、祖庙、普君北路、朝安、桂城、南桂路、雷岗公园、千灯湖、金融高新区、龙溪、菊树、西朗)。首通段计划于2010年10月建成通车。
2.项目实施地点:广州市,佛山市。
3.资金来源:政府筹资。
4.招标名称:珠江三角洲城际快速轨道交通广州至佛山首通段车站公共区不锈钢材料及制品(栏杆、票亭、商铺、水沟盖板、垃圾桶、座椅等)采购项目
5.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包括珠江三角洲城际快速轨道交通广州至佛山首通段车站装修中以下项目:
(1) 公共区的不锈钢栏杆及扶手的供货、安装。
(2) 站厅票亭的供货、安装。
(3) 站厅商铺的供货、安装。
(4) 不锈钢水沟盖板的供货、安装。
(5) 垃圾桶、座椅的供货、安装。
(6) 车站外500米范围客流导向指示牌的供货、安装。
6.资格预审合格条件:
(1) 申请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2) 申请人须提交资格预审申请书(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并加盖公章);
(3) 申请人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如果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资格预审文件,则只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4) 申请人必须是本项目设备材料的生产制造商;
(5) 申请人应对所有货物及服务投标,而不允许只对一种或几种货物及服务进行投标;
(6) 申请人须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其经营范围涵盖所投标内容;
(7) 投标人应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佛山市建筑业行业诚信手册》。如投标人不具备以上条件,应当将安装工作分包给具备以上条件的分包人,并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和分包人的以上证明资料;
(8) 申请人须提交有效的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9) 申请人需提供银行或资信评级机构近两年(2007年~至今)出具的资信证明,且无不良评价;
(10) 申请人需提交近三年(2006~2008年度)由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和附注,且无拒绝和否定的意见;(新近成立的公司可根据其成立的时间提交短于三年的财务报表和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短于一年的公司,如无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和财务审计报告,则需提交本公司出具的财务报表和承诺书,承诺该财务报表数据真实可靠,否则业主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11) 申请人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业主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12) 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申请人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2009年
9月 11 日)前两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
(13) 申请人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2009年 9月 11日前三年内没有重大工程质量问题(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书面认定为准);
(14) 申请人近五年内(2004年~至今)有1个或以上类似供货业绩(证明材料须有供货合同复印件、所属业主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其中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不作为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依据);
有意承担该项目的资格预审申请人,请于2009年 9 月10 日至 11 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北京时间)到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1楼)
报名并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接受报名和资格预审工作按国家及地方相关法规执行,资格预审工作由业主依法成立的资格预审委员会负责。
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附件2《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一览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一式四份(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如正本与副本不一致,以正本为准。按《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顺序装订。《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格预审不合格的依据。本项目不接受逾期收到的文件以及邮寄或传真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资格预审文件须授权代表页签。
7.正式投标人的确定:
(1)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视为通过资格审查,为正式投标人。
(2)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重新招标后合格的申请单位仍不足3家的,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后可以不再进行招标,或者对两家合格潜在投标人进行开标和评标。
8.招标文件的购买:
招标代理机构将会同招标人对资格预审文件进行审查,并向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发出书面通知。只有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方可参加投标。
9.相关网址:
本公告同时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 “www.gzzb.gd.cn”; 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网“www.gzmtr.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www.gdmeetc.com”上登载,请登录上述网站浏览公告及附件的详细内容。(如有修改、补充,以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www.gzzb.gd.cn”的内容为准)。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10.接受报名和资格预审工作按穗建招[2006]8号文执行。
11.投标单位可以就本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向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署名投诉。
12.联系方法:
招标代理机构:
业主/招标人: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广东广佛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506
地址:广州市中山四路246号信德商务大厦39楼
邮政编码:510030
业主代理: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
联系人:刘小磊,杨晋东
地址:广州市中山五路219号中旅商业城16楼
电话:(8620)62791510,62791543
邮编:510030
传真:(8620)83335956
联系人:黄智超,叶志强
E-MAIL: liuxiaolei1025@163.com
电话:(8620) 83155775,83155772
13.公告的附件
附件1:资格预审申请函
附件2: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
附件3:廉洁承诺书
附件4:资格预审评审细则
广东广佛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2009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