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电力生产调度大楼外墙照明及广告标识工程项目,经项目审批部门批准立项,现已具备招标条件并按核准的意见进行公开招标。
工程编号:惠交71【2009】078
一、招标工程简介
(一)工程名称:惠州电力生产调度大楼外墙照明及广告标识工程
(二)建设单位:广东电网公司惠州供电局
(三)建设地点:惠州供电局电力生产调度大楼内
(四)工程造价:约272万元
(五)工程规模:惠州电力生产调度大楼外墙照明及广告标识工程包括:局新大楼楼宇外墙景观照明工程、LED照明智能化控制、局新大楼VI标识广告工程,配10KV的美式箱变。具体施工内容以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为准。
(六)招标范围及内容:按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和有关资料及说明,包括:大楼楼宇外墙照明及广告标识工程施工及维修工作等(具体内容以施工图为准)。
(七)质量及工期要求:质量等级为合格,工期为90日历天。
(八)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二、报名条件: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的施工企业;同时招标项目施工现场配备的最基本的管理班子人员必须要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1人(含临时建造师);技术负责人1人、要求为机电一体化工程师(含工程师)以上职称;安全员1人;质量检查员1人;施工员1人。
三、报名方式及报名时间
本工程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具体的操作流程见惠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发布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上报名操作规程》。具备上述报名条件的投标人可于2009年11月23日至2009年11月29日按以上操作规程进行本工程的投标报名。
四、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具体金额为伍万肆仟元人民币,由投标人在递交报名资料前从其注册地的基本帐户以银行转帐方式汇入招标人指定帐户,中标企业的投标保证金可转为履约保证金的一部分,未中标企业的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将在确定中标单位并按规定公示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由银行退还原来的汇款帐号,不计利息。(投标保证金收款单位名称:广东电网公司惠州供电局;开户银行:市工行惠南支行;帐号:2008020609022110618 )
五、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的方式
通过网上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可从惠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
六、报名资料
1、投标报名表(从惠州市建设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不得更改)
2、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5、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
6、建造师注册证书或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7、技术负责人职称 证书(若报名条件中职称一栏有专业要求,职称证书无体现者,则还应提供毕业证书证明其相应专业)
8、安全员、质量检查员、施工员提供由惠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企业技术业务持证人员管理手册》,安全员同时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9、已办理登记备案的市外企业拟派驻本工程的注册建造师或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质量检查员、施工员必须已在惠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登记备案。
10、已在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登记备案的市外企业需提交登记备案证书。
11、现场踏勘登记表。
12、投标保证金银行进账单或银行电汇单复印件。
13、须提供报名人员的交易员进场证。
14、以上资料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其中投标报名表三份均须原件,所有报名资料均用A4纸张进行复印装订并同时提交原件备查。
七、答疑时间、填报投标总价时间、报名资料及投标书递交时间和地点:
答疑时间:2009年11月23日至2009年12月9日16时30分(接受企业网上询疑);2009年11月23日至2009年12月11日16时30分(招标人及招标代理发布答疑)。
填报投标总价时间:2009年12月16日上午9时至16时30分止,各投标人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
报名资料及投标书递交时间:2009年12月17日上午9:00-11:30 下午14:30-16:30各投标人将上述第六条要求的报名资料、投标文件一齐递交到惠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服务大厅,然后进行资格审查。
八、正式投标人的确定依照《惠州市规划建设局发展和改革局监察局关于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公开招标正式投标人确定方式的规定》执行。并于2009年12月18日9时在交易中心进行正式投标人确定活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必须凭交易员证进场证参加,否则按自动弃权处理)。正式投标人一旦确定,当即进入开标、评标和定标程序,确定中标单位。
获得正式投标人资格的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凭交易员进场证)及拟派本工程的建造师(或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必须凭身份证准时参加本工程的开标会。
九、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广东电网公司惠州供电局
联系人:利先生
联系电话:0752-2228170-2308
招标代理单位:广东惠通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752-2802611
惠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电话:0752-2117117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