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邛崃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实施办公大楼厕所和标识维修改建项目 已由 邛崃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 邛发改审批〔2009〕30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邛崃市地方税务局,建设资金来源为 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邛崃市地方税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建设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项目,邛崃市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邛发改审批〔2009〕306 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 邛崃市东星大道350号
2.2 项目规模: 720平方米
2.3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4 项目工期: 一个月
2.5 招标范围: 邛崃市
2.6本项目实行最高控制价、无底价招标,最低报价者中标。
2.7本项目无新增工程和附属工程;如因不可抗力造成新增工程必须重新招标。
2.8本项目按工程进度拨付资金。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建总承包三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资金、业绩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09年 12 月 14 日至2009年 12 月 18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00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邛崃市公安局办证大厅一楼(邛崃市临邛镇司马大道688号)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及单位介绍信;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园林绿化、电梯安装除外)。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20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0年 1 月 4 日 15:00 时,地点为邛崃市公安局办证大厅一楼(司马大道688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四川建设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邛崃市地方税务局
联系人: 康丽
联系电话: 887468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