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泉市城市管理局警示标志牌安装工程竞争性谈判招标公告
政府采购项目名称:鹿泉市城市管理局警示标志牌制作安装工程
采购项目标书编号:HBWCZB2009-124
采购人名称:鹿泉市城市管理局
采购人地址:鹿泉市玉石路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1-82189286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北物产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中华北大街3号(河北省物流集团12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1-87037482 87892432
采购用途:道路指示
项目实施地点:鹿泉市出市口
工期:15天
简要技术要求:
警示标志制作安装,共7套。具体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及图纸。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资质、注册资金在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的合法企业;两个类似工程造价在40万元以上的交通标志业绩的均可参加。报名时须持营业执照 、资质证书、安全许可证、法人代表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类似工程业绩合同等证件,上述证件报名时须出示原件同时带一套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证件不全者不予受理。
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自2009年12月11日起(公休假除外),每天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石家庄市中华北大街3号(河北省物流集团12楼)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直接购买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投标截止时间: 2009年12月18日9时00分
开标时间: 2009年12月18日9时00分
开标地点:河北物产招标有限公司12楼会议室
评标方式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项目联系人:曹立娟
联系方式:0311-87037482 87892432
传真电话:0311-87892432
本公告发布媒体: 河北省政府采购网
备注:
(公章)
法定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 2009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