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杭州大剧院管理中心委托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为采购代理机构,就“杭州大剧院标识标牌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具体内容如下:
1、招标编号:ZJCT-2009-530
2、项目名称:杭州大剧院标识标牌采购项目
3、招标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4、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1) 注册资金人民币100万元(含)以上,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 从事标识牌和灯箱生产制造的专业型企业,具有较强的技术服务和组织实施能力,具有相关项目建设和实施的经验,能够独立承担本项目实施,并有良好的工作业绩和履约记录;
(3) 具有较强的本地化服务能力,非本地投标人应在杭州有分公司或办事处作为常驻服务和技术支持机构(需提供本地工商或国内经济合作办注册资料),并配有较强的专业技术队伍,能提供快捷的售后服务响应。
5、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6、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和售价:
(1)时间:2009年12月14日至2010年1月4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浙江成套工程有限公司(杭州市环城西路74号106室);
(3)售价:每份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
(4)购买标书时必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委托书、项目实例简介等文件(均需加盖公章)。
7、投标截止时间与地址:2010年1月5日上午9时30分,地点:杭州市之江东路66号杭州大剧院。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开标时间地点:2010年1月5日上午9时30分,地点:杭州市之江东路66号杭州大剧院。
9、质疑和投诉: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发售标书之日起七个工作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单位提出质疑。投标人如认为采购过程或采购结果的产生过程存在违法行为,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提出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
联系方式:
采购人:杭州大剧院管理中心
联 系 人:姚先生 电话:86855092
地址:杭州市之江东路66号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盛先生、郭女士
电话:0571-85211507
传真:0571-85213702
地址:杭州市环城西路74号
邮编:310006
杭州大剧院管理中心
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
2009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