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招标目的
1.1.1 根据《关于加强亚运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管理服务的若干意见》(穗建筑[2009]78 1号)文精神,为了获得工程设计方案,招标人通过择优方式选取正式投标人,并使用设计邀请招标文件范本,通过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推荐,确定最佳设计方案及其设计承包人。
1.2 项目概况
1.2.1 工程名称:广东奥体中心场馆用地红线范围内公共区域改造和周边环境整治工程(不含夜景照明)
1.2.2 工程位置:广州市天河区
1.2.3 工程范围:广东省奥体中心红线范围内、场馆虚拟红线范围外的公共区域改造设计(由广东省体育局维护改造的场馆范围除外,详见随招标文件发放的参考图纸——《奥体中心公共区建设分区示意图》),整治面积约115.8公顷,包括建筑、道路(含道路标线等)、广场、园林景观(含园林硬质景观和软质景观)、安保系统、消防、给排水、电气、标识系统等改造内容(夜景照明除外),属于高标准的建筑环境设计和室外工程。
(注: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招标人有权对设计工程范围作合理适当调整)
1.2.4 规划用地文件: 。
1.2.5 项目批准文件:穗建环纪【2009】523号
1.2.6 资金来源:财政统筹。
1.2.7 投资总额:人民币 29900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29900万元;
1.2.8 招标内容:标段范围内工程的工程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及预算(预算视情况委托)、管线综合、施工及设备招标配合(包括编制工程量清单、设备材料技术要求及技术规范等)、现场指导和配合服务(设计阶段根据工程建设的需要及甲方的要求确定服务时间,施工阶段必须常驻现场)、相关报建配合(包括绿化报建等。报建工作由招标人协调,设计单位负责技术性工作及事务性工作)、结算配合服务和保修配合服务。
注:上述合同范围内工作所需费用均包括在工程设计费中,不单独收费。
1.2.9 工程建议施工日期为 2010年 4月,竣工日期为 2010年 6月。
1.3 前期服务机构
1.3.1 机构名称: 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 。
[注释] 如果有前期服务机构,应公开披露其名称。
1.3.2 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1.4 投标资格
1.4.1 申请人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
1.4.2 申请人在穗建筑【2009】836号文中公布推荐勘察设计企业名单中,并具有承接本工程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证书。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果投标人不具备工程勘察资质,中标后可在获得业主批准后分包给具有相应工程勘察资质的单位实施工程勘察。
1.4.3 申请人在本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备案。
1.4.4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为 一级注册建筑师 资格。
[注释] 从下列资格中选一项:
一级注册建筑师。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的工程师。
1.4.5 申请人委派的各专业负责人须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未实行注册执业制度的专业,须具有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者中级技术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
1.5 购买招标文件
1.5.1 自本公告发出次日起5个工作日的最后两个工作日,即2009年12月21日至2009年12月22日的上午9:00~12:00,下午14:00~16:00,由申请人到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一楼(报名窗口12)投标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逾期可不受理。投标报名费100元,交纳后不予退回,由交易服务机构开具发票。投标报名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5.1.1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5.1.2项目负责人的注册执业证书或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5.1.3填妥并盖章的《投标申请表》(见附录1、2、3)一式三份。
1.5.1.4填妥并盖章的《承诺书》(见附件1)一式三份。
1.5.1.5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二份,表格可从www.gzzb.gd.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
1.5.1.6购买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 500元,由收款机构开具发票。
1.5.2 申请人报名时,如遇到招标代理机构阻挠,可以径直向交易服务机构报名,或者向监督机构投诉。
1.5.3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请派人到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广东省数字证书认证中心的CA USB Key数字证书(咨询电话95105813、020-28866079),以保障投标人能使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勘察设计远程评标服务系统传送电子投标文件。
1.5.4 本项目递交时间为: 年 月 日 时~ 时。
1.6 现场考察
1.6.1 集合时间: 另行通知 。
1.6.2 集合地点:广州市重点公共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 。
1.7 费用
1.7.1 本项目对提交设计方案的未中标的投标人给予经济补偿,补偿标准为人民币2万元/家。
1.7.2 本项目工程设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以合同范围内全部工程建安费之和作为计费额,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在扣除投标经济补偿费总额后下浮10%计算。在合同实施期间设计费按建设规模和设计工作量调整,但下浮率不变。
1.7.3 本项目岩土工程勘察费由投标人参考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结合市场水平,自报综合单价(不高于125元/米),该综合单价已包含所有实物及技术工作收费,招标人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结算时,以双方确认的实物工作量乘以中标综合单价计取。如实际发生除岩土工程勘察之外的其他工程勘察工作(因设计工作需要的辅助测量工作不单独收费),则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下浮20%计算。
1.8 工期
1.8.1 设计工期初步约定为(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中标人应在接到招标人进场通知后15天内完成方案设计(修改),45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并通过审查,75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通过审查。如果延误工期,严格按照合同条件约定执行。
1.9 其他事项
1.9.1 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否 。
1.9.2 招标代理费用由招标人直接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不占用设计费。
1.9.3 招标项目的电子地形图由招标人到广州市建设大马路10号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统一购买后分发给投标人。投标人可通过http://maps.google.com选择satellite(卫星图象)观察本项目的周边环境。
1.9.4 项目的其他情况在设计任务书中详细介绍。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更详细的信息以招标文件为准。
1.9.5 有关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相关事宜,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1.9.6 本项目如果合格的报名单位不足3家,为招标失败。
1.10 招标人
1.10.1 名称:广州市重点公共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
1.10.2 邮政编码、地址:广州市科韵路广州信息港A栋第11-13层
1.10.3 电话(手机)号码:
1.10.4 传真号码:
1.10.5 电子邮箱:http://www.gcpo.com.cn
1.11 招标代理机构
1.11.1 名称:北京中交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1.11.2 邮政编码、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159号富兴商贸大厦西塔6楼E室
1.11.3 电话(手机)号码:020-87575800转811
1.11.4 传真号码: 020-87578002
1.11.5电子邮箱:bjzj_gz@163.com
1.12 交易服务机构
1.12.1 名称: 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设计监理部)
1.12.2 邮政编码、地址: 510635 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4楼
1.12.3 电话(手机)号码: 020-28866076
1.12.4 传真号码: 020-28866141
1.12.5 网址:http://www.gzzb.gd.cn
1.13 招标管理机构
1.13.1 名称: 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1.13.2 邮政编码、地址: 510635 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3楼
1.13.3 电话(手机)号码: 020-28866208、28866214
1.13.4 传真号码: 020-28866203
1.13.5 网址:http://www.gzzbb.gz.cn
1.14 监督机构
1.14.1 名称: 广州市建设委员会(科技设计处)
1.14.1 邮政编码、地址: 510032 广州市府前路1号大院3号楼415室
1.14.2 电话(手机)号码: 020-83124969
1.14.3 传真号码: 020-83124967
1.14.4 电子邮箱:chenhaibo@gzcc.gov.cn
1.14.5 网址:http://www.gzcc.gov.cn
招标公告附件 |
1 函.pdf |
2 立项.pdf |
3 招标公告.doc.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