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浙江师范大学采购中心就信息传播中心标识导示系统制作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参加。
一、竞争性谈判文件编号:2009173
二、谈判内容:
标识牌一批,具体内容详见第三章《竞争性谈判内容与技术要求》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对投标主体的要求。在最近三年内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违纪及重大安全及质量问题之一。具备提供所需货物的能力。
四、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发售
领取谈判文件日期:2009年12月25日至2009年12月31日止,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浙师大行政北楼114室(金华市迎宾大道668号)。
领取谈判文件时应出具的资料:需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人委托授权书及本人身份证。外地供应商需网上下载的必须将上述资料传真到采购中心,并电话确认。联系人:张老师,电话:0579-82282703;传真:0579-82280035。
五、样品及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地点:
样品及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0年1月4日下午2:30止。
地点:浙师大行政北楼114室(金华市迎宾大道668号)。
六、谈判时间:2010年1月4日下午2:30。
七、谈判地点:浙师大行政北楼109室——采购中心会议室(金华市迎宾大道668号)。
八、谈判保证金:供应商应于2010年1月4日下午2:30前向浙江师范大学采购中心提供谈判保证金:5000元整(人民币)。成交供应商在提供合同总款10%的履约保证金后退还谈判保证金(不计息)。未成交供应商在谈判结束后到采购中心114室办理谈判保证金退款手续(不计息)。
(建议用银行汇票的方式交纳谈判保证金,在汇款用途栏内注明“谈判保证金”字样,拒收现金。)
单 位: 浙江师范大学
开户银行:金华市商业银行浙师大支行
银行账号:130182640000422
九、资格采用后审制,接受参与谈判人报名或递交谈判响应文件不表明已获参与谈判资格.经评审组审查不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则作为无效响应处理,其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十、项目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579-82283470。
附件:采购清单
浙江师范大学采购中心
2009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