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绵阳城区门牌标志制作安装项目已由绵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立项批准建设(绵市发改投资[2010]27号),项目业主为绵阳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资金;招标人为绵阳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绵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绵市发改审批[2010]59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绵阳城区门牌标志制作安装
2.2计划工期:50天。
2.3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制作图所示内容。
3.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金50万元以上,具有标识牌设计制作经营范围,自2006年以来至少已完成1个标识牌项目制作业绩,有相应的生产场所和设备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 年 1月28日至 2010 年2月3日 17 时(休息日除外),在绵阳市招投标交易服务中心第一开评标点(绵阳市涪城路76号建设大厦5楼招投标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50 元(不含资料费),售后不退。
4.3购买招标文件需备以下资料:
4.3.1营业执照副本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3.2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3.3企业代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4.3.4联合体参与投标须附联合体相关协议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为2010年2月24日13时 00分,地点(开标地点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绵阳市招投标交易服务中心第一开评标点(绵阳市涪城路76号建设大厦5楼招投标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四川建设网、绵阳建设网发布。
招标人:绵阳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地 址:绵阳市涪城路76号建设大厦12楼
邮 编: 621000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0816—2239681 13890109001(购买招标文件 杨女士)
传 真:0816—22237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