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黑水县卡龙沟景区观景亭、生态厕所及环卫设施建设项目 已由 黑水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黑发改发[2010] 6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黑水县旅游局 ,建设资金来自国家灾后恢复重建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黑水县旅游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黑水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黑发改发[2010]9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自行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黑水县卡龙镇
(2)工程规模:新建观景休息亭5座,占地面积820平方米,生态场所5座,标识牌60个,环卫垃圾桶30个
(3)计划工期:90日历天
(4)招标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5) 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
(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7) 购买招标文件证件查验:单位介绍信收原件,招标公告4.1款规定的其他证件验原件收复印件。除身份证外其他证件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单位章,加盖的投标单位章应是投标人单位法定名称章并应是鲜章,不得使用专用印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
(8)购买招标文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查验。提交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单位章,加盖的投标单位章应是投标人单位法定名称章并应是鲜章,不得使用专用印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主管部门颁发园林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2006年至今已完成2个及以上 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 接受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 / 个标段。标段总数为。
4. 招标文件的获取2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至/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时至/时,下午/时至/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0年03月04日 至2010年03月10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阿坝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汶川县漩口水田坪阿坝州抗震救灾暨恢复重建指挥部) 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园林绿化、电梯安装除外)。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5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 招标人 不提供 提供 不提供 邮购招标文件服务。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 元。 招标人在收到4.1款要求的证件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0年03月24日 10点30分 ,地点为阿坝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汶川县漩口水田坪阿坝州抗震救灾暨恢复重建指挥部)。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四川建设网》和《阿坝州政府网》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黑水县旅游局
地 址: 黑水县芦花镇
邮 编: /
联 系 人: 李先生 杨女士
电 话: 13558585851 0837-6332614
传 真: 0837-6332611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四川省阿坝州汶川县映秀支行
账 号: 22-600701040004324
招标代理机构: /
地 址: /
邮 编: /
联 系 人: /
电 话: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2010年03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