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县宁木特乡卫拉村、浪琴村农村环境治理(标识)项目施工招标通告

2010-06-08来源:中国(東八)标识资源网
核心摘要:河南县宁木特乡卫拉村、浪琴村农村环境治理(标识)项目施工招标通告

河南县宁木特乡卫拉村、浪琴村农村环境治理项目施工招标通告

招标编号:青招字2010-06303

河南县宁木特乡卫拉村、浪琴村农村环境治理项目黄南州环境保护局、黄南州财政局批准(黄环字【2010】54、56号),受河南县林业环保局委托,选定承包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河南县宁木特乡卫拉村、浪琴村农村环境治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1、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招标范围: A标段: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及标识牌;

B标段:卫生厕所;

C标段:饮用水源保护工程。

2、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2.1 A标段申请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的并具有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生产本次货物采购及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B标段申请人需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C标段申请人需具备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2凡具备规定资格条件的生产企业或代理商及规定的资质的企业,均可向招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3、投标申请人可到西宁市黄河路36号银龙商务大厦7楼718室青海诚鑫招标有限公司报名,时间为2010年6月7日至2010年6月11日,每天上午9时至11时 3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5时至17时。

4、报名时应提交的资格预审资料:

4.1需提供有效的法人资格证明书或法人授权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3 B、C标段投标企业需提供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外省企业进青备案登记复印件;

4.4 A标段拟供货物的制造商必须具有国家承认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代理商须具有制造商出具的产品代理授权书复印件;

4.5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

4.6企业简介和投标人认为必要的其它相关资料;

5、凡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取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

6. 发布通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通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和《青海经济信息网》上发布。

招标人:河南县林业环保局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诚鑫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陈先生

电子邮件:sheper@163.com

电 话: 0971-6152415

地 址:西宁市黄河路36号银

龙商务大厦七楼712室

传 真:0971-6138352

邮 编:810001

报名地址:西宁市黄河路36号银

龙商务大厦七楼718室

报名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0971-6127671

开户银行:青海银行营业部

帐 号:400069945805017

二〇一〇年六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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