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莆田市区划地名办公室拟建的莆田市地名标牌制作与安装项目已批准。现决定对该项目的货物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工程性质:货物采购安装 招标范围:地名标牌
投资概算:70万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建设地点:莆田市 要求工期:20日历天
工程质量:合格
3、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的条件:
*1.投标人应为地名标牌的生产厂商,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并提供经年检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有效复印件;
*2.投标人必须具备反光标牌、长余辉蓄光标牌两种产品的生产能力,其产品已经过全国地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或有资质的检验机构检测合格且在有效期内,并提供该项产品的检测合格证书的复印件。
*3.投标人代表若不是法定代表人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4.以上资格证明文件若为复印件均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5.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本设备采购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将以不记名方式发售招标文件,并同时在莆田市招投标中心网(http://www.ptztb.gov.cn)发布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元,售后不退。
5、本工程设备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元),投标保证金手续须在截标前自行办妥,办理规定详见招标文件。
6、本工程投标申请人于开标前不得向招标人或他人透露自身投标信息。
7、本工程采用综合评分法确定中标人。
8、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收件人:福建顺恒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点:莆田市政府机关7号楼4层,
时间:2010年7月29日9时0分;
9、开标时间:2010年7月29 日9时0分,
地点: 莆田市政府机关7号楼4层;
10、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投标人直接从莆田市招投标中心网站下载本次采购的招标信息,需要招标文件资料的,直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联系购买。
11、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0年7月 9日至2010年7月1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节假日除外)。地点:福建顺恒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莆田市荔城中大道1102号三楼北磨居委会对面)。
招标人:莆田市区划地名办公室 招标代理人:福建顺恒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人: 小郑 、小张
电话/传真:13850285655 电话/传真:0594-22113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