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亚运场馆交通指路标识标志系统设置工程招标公告

2010-07-30来源:中国(東八)标识资源网
核心摘要:广东省亚运场馆交通指路标识标志系统设置工程招标公告

根据 穗发改城[2010]92号、穗发改城[2009]96号 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施工图审查证明文件及资金证明,广州市中心区交通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 现对亚运场馆交通指路标识标志系统设置工程及广州市洲头咀隧道交通工程(第一标段)进行采购及安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亚运场馆交通指路标识标志系统设置工程及广州市洲头咀隧道交通工程(第一标段)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中心区交通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 陈 工 联系电话: 83630103
招标代理机构: 广州市广州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陈小姐 联系电话: 37608020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 28866214
三、建设地点: 广州市亚运场馆相关道路及广州市洲头咀隧道
四、项目概况:
①在187条亚运通道及亚运场馆外围主要进出口道路设置指路标识标志系统;
②广州市洲头咀隧道工程位于广州市西南部地区,三江交界处的白鹅潭南端约 800米处的珠江主航道上。隧道按城市1级主干道设计,主线设计车速5Km/h,匝道设计车速30至405Km/h;沉管道段为双向六车道。本次招标的第一标段里程范围是K0+000.000~K1+110.000(芳村端地面段),含交通工程,交通监控设计。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本工程划分为 1 个标段。
2、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①亚运场馆主要是设置亚运临时标志牌,包括:各比赛场馆临时牌460块,发光标志牌240块,新建临时立杆350套;总部、官方饭店临时牌27块,新建临时单立杆22套;亚运开闭幕式临时牌104块,发光标志牌70块,新建临时立杆84套;亚残会开闭幕式临时牌58块,发光标志牌60块,新建临时立杆86套;亚运通道(城市道路)临时牌170块,新建临时立杆127套。
②洲头咀隧道工程包括设计范围内的道路交通标志、标线、交通监控(交通监控设计内容有CCTV闭路电视监控系统,SCATS信号控制系统以及电子警察、光纤租用等,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招标图纸为准。)、交叉口信号控制、交通管线、交通安全设施等制作、运输、安装、测试、调校及验收的相关内容。
本工程的招标控制价为 万元(其中亚运场馆交通标志系统工程为: 万元;洲头咀隧道交通工程为: 万元)。预计发包价约900万元。
注:两个或以上标段的,应明确允许兼中或不兼中时,明确对项目负责人的数量要求。对于包含两个或以上专业的招标项目,应分别明确各专业对应的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的专业组成费用。
六、资金来源:城投集团出资。
七、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时间:
报名开始日期(含本日):2010年8月4日
报名截止日期(含本日):2010年8月5日
报名时间:上午:9:00 — 11:30 下午:2:00 — 4:00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八、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地点:
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交通标志产品生产能力(必须有交通标志批量生产合格证书和交通标志板工程安装施工合格证书)。
4、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具有 相关 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为本单位正式职工。
5、投标人自 2008年 7月 1 日(近2年或以上)至今在广州地区完成过单项工程中标额不低于300万元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第3点所述方能承接的工程)。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供货(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造价以中标通知书为准)。如以上资料不能证明业绩规模的技术指标(指面积、高度、跨度、管径等)的,须另提供可证明业绩技术指标的其他资料。(选择性条款。本地招标项目应以广州市业绩为准,非本地招标项目可以由招标人自定。如投标单位的业绩是联合体的,则按照联合体成员单位书面约定的份额为准计算,否则进行均分。)
注:中标通知书应由以下单位确认: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及其分部、前广东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标中心)、前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前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以及从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增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6、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二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7、关于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应以 其中一方 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工作协议。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主办方正式员工。
8、投标人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9、具有交通产品生产能力的投标人在广州地区具有交通设施制作厂房用地,提供场地有效证明、具体位置及联系方式,业主保留实地考察的权力。(自有厂房须提供土地使用权证或权属证明,租赁厂房须提供租赁合同及出租方的土地使用权证或权属证明,并且不能重复租赁)。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点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1、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3名且少于等于 12 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2、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超过 12名时,随机抽取 12 名成为正式投标人。
3、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一、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二、接受报名及资格审查。
十三、本工程根据《关于规范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控制价设立的通知》(穗建筑【2010】564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500-2008《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设置招标控制价
十四、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附件一《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一式二份,一份正本一份副本,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投标申请人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载明的所有承诺性意思表示的有效期应不少于90 天,《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五、投标单位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准时参加摇珠会,摇珠会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见证下进行,具体时间另行书面通知
十六、投标单位可以就本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依法向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署名投诉。
十七、本公告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zb.gd.cn)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八、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使用GZZB2010-002-1招标文件范本。本公告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公告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



广州市中心区交通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

广州市广州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010年7月 日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
工程名称: 投标申请人(盖章)




审核确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与投标申请人代表对以下报名资料共同核对,审核情况属实。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签名:



投标申请人的代表签名:




序号

项目

内页码

报名提交资料要求

审核情况

备注


(此栏不需申请人填写)



1

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不用装订)



原件






2

投标申请公函(同以下资料装订为一本)



原件






3

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原件






4

投标人代表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原件






5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原件备查






6

交通设施相关产品的生产许可证明复印件



原件备查






7

项目负责人的相关专业证明、职称证、本单位正式职工证明



原件备查







8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

(投标申请人在此填写工程名称以及工程所属业主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



原件备查






合同



原件备查






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



原件备查






可证明业绩技术指标的其他资料(如有)



原件备查






9

投标人按照附件二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原件






10

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



原件备查






11

在广州地区具有的交通设施制作厂房用地的场地有效证明、具体位置及联系方式



原件备查

























注: 1、《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应使用标准格式,(详见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zb.gd.cn)。
2、本表原件审核情况栏及备注栏,投标申请人须留空,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单位机构审核后填写。
3、本表“报名提交资料要求”中原件备查指投标申请人需在投标报名时提交原件供核查,并确保在招标期间应招标人和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及工程招标监督机构提出要求后2日内提供原件复查。
4、投标申请人如提交两项以上业绩资料,可将本表第8项按照原格式扩展。
5、本表一式两份,一份附于报名资料内作为报名资料目录,另一份交回投标申请人的代表。两份表格中每页的“审核确认”栏均需双方签署。
本表中如有修改,修改处须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和投标单位代表共同签署。
6、本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7、投标申请人应尽量提供“企业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项的业主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未提供或提供不准确的,不被认定为资审不合格,但将影响招标人对投标人业绩的核查效率。
附件二:
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州市建设委员会、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两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
四、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承诺如违反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将自愿接受:通报批评,记录不良行为,列入黑名单,并暂停责任企业投标报名一年,对责任项目负责人暂停投标报名二年。多次违规的,暂停投标报名二至三年,并提请资质审批部门降低或吊销企业资质、项目经理的建造师从业资格和专职安全员安全培训考核证书。
五、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签字: (企业公章)
来源: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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