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信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受中国光大银行的委托,对中国光大银行F3大厦室外标识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贵单位参加投标。
01.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0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03.招标内容:室外标识制作安装
04.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 投标人须成立时间为四年(含)以上;
(3) 投标人须具有至少3个100万(含)或金融总部业绩同类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作为证明);
(4) 投标人须为注册资金500万(含)以上;
(5) 投标人须承诺具备代理审批的能力;
(6) 投标人须具有专业标识制造人员及设备能力和具有固定的经营或加工制造场所;
(7) 投标人须在以往中国光大银行的采购项目中没有欺骗、欺诈、与光大银行履约有缺陷的行为。
05.购买招标文件
1)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证明文件,只有经过招标代理机构审查的潜在投标人方能购买招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对潜在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只作初步审查,不作为最终审查。资格最终审查将在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进行):
(1)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 3个100万(含)或金融总部同类项目实施案例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3) 提供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5)的承诺函;
(4) 其它企业证明资料(如项目主要人员介绍、设备清单、自有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5) 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并单独列出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的数值(加盖公章)。
2) 购买时间:2010年 8月3 日至8月9日09:00至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售后不退。
3) 购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8层。
4) 文件售价:每份20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购,加收100元邮寄费。
报价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
06.标前答疑: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疑问要求澄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16日前以书面形式(同时发电子邮件至zhang0309@yahoo.cn)将需要澄清的问题传真至招标代理机构。
08.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0年8月 25 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09.开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8层会议室。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10.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此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n)与 《中国政府采购网》《北京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招标人名称:中国光大银行
地 址:北京市复兴门外大街六号光大大厦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国信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8层
联 系 人:张海飞、陈清华
电 话:010-51196386-216、202
传 真:010-51196363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首体南路支行
帐 号:7112510182600083119
(投标人在本项目中如采用汇款的方式交纳相关费用,请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标项目的招标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国信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2010年8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