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宁波市政府采购程序及实施规范》和《象山县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的规定,受采购人的委托,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就中国水产城LED发光字标识工程采购采购项目进行邀请招标,欢迎国内有完全具备招标项目履约能力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1、招标编号:XSZFCG2010125G
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项目内容:中国水产城LED发光字标识工程
4、(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售后服务;(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企业依法纳税,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5)其它条件包括:具有LED发光字设计、制作能力,注册资金10万元及以上的,具有钢结构安装资质的专业企业(须出具相关的资质证件(原件备查))(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均可参加投标。
5、投标保证金人民币陆仟元整(可采用支票、银行汇票,若中标则向采购人另行缴纳履约保证金壹万元,合同签订交本中心备案后可无息退回投标保证金)
6、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参加投标的交纳)。
7、购买(网站下载)招标文件时间:2010年8月13日至2010年9月1日,每天8:00-11:3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8、购买招标文件地点: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丹峰西路161号)。
9、投标截止时间:2010年9月2日14时40分整(北京时间)。
10、开标时间:2010年9月2日14时40分整在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小厅公开开标。逾期递交投标文件恕不接受。届时请参加投标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11、开标地点: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丹南路269号世纪联华南首)。
1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http://www.xsbm. gov.cn/zbtb)(http://www.nbzfcg.cn/)。
联系人:王奉安 电话:0574-65733011、65733022
邮 编:315700 传真:0574-65733060
帐户名称: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农行象山新丰支行(新丰路199号) 帐号:39-703001040012500
附件:125G水产城LED发光字.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