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排龙藏布旅游景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含标识)招标公告

2010-10-10来源:中国(東八)标识资源网
核心摘要:西藏排龙藏布旅游景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含标识)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排龙藏布旅游景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林地发改(2010)32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林芝地区旅游局,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名称:排龙藏布旅游景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二)建设内容及规模:游步道建设20公里、旅游厕所、停车场及观景台等;
(三)标段划分:本项目设4个标段;
第1标段:游步道建设3-12公里(含12公里处);
第2标段:游步道建设13-22公里;
第3标段:旅游厕所10座;1个观景台;2个停车场(250×2个);
第4标段:停车场2个岗云杉林(500×2个);察隅县和墨脱县境内的厕所(察隅厕所2座、墨脱厕所3座);波密岗云杉林(厕所2座);
(四)招标内容:施工图纸全部内容(4标段:不包含垃圾桶及110个标识牌);
(五)工期:有效工期150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质和条件
(一)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资质和条件:
(1)凡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参加上述招标项目的投标。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资质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
(3)具有能满足本合同工程工作的人员和施工设备,拟派往本项目的建造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关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建造师资质并注册在本公司。
(4)区外投标人须通过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综合管理平台进行网上申报审查通过后,持有《西藏自治区建筑业企业资质备案登记表》
(二)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10月9日至2010 年10月14日,每日上午10至12:30时,下午15:30至 18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林芝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携带以下资料。
(1)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区外企业委托代理人必须是在藏负责人);
(2)经办人身份证;
(3)法人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4)区外企业须提供《西藏自治区建筑业企业资质备案登记表》;
(5)近三年由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包含损益表、资产负债表)(如公司成立不足三年,则提供公司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6)近三年类似业绩情况(以中标通知书及工程施工承包合同为准);
(7)拟投入本项目的建造师的注册证书及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
注:(以上要求的报名资料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应装订成册加盖公司鲜章)(单位介绍信及授权委托书原件不退)其他原件退回,复印件存档。
(二)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 850元整,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0年11月3日上午10时,地点为:林芝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会议室。
(二)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林芝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公示栏》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林芝地区旅游局
联 系 人:吕建奎
电 话:0894-5824919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拉萨市金珠东路23号(交通职工学校院内)
联 系 人:程女士
电 话:18989997580
邮 编:850000

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
2010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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