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青海省电力公司2010年集中规模第十一批设备/材料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标讯内容:
1.青海省电力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青海电力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机构”),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就青海省电力公司2010年集中规模第十一批设备/材料招标项目的供货和服务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参见“货物需求一览表”。
2.资金来源:自筹、银行贷款。
3.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资质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2)具有ISO9000系列认证或等同质量保证体系。
(3)不接受国内设备/材料的代理商投标,实行经销商(或代理商)制产品除外。
(4)具有国家指定机构颁发的检测报告以及实行许可证管理的必须提供国家有权机关颁发的生产许可证。
(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同一包(或子包)的投标。
(6)投标人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
(7) 2007年至今所提供的同类设备/材料未因该设备/材料原因出现过事故(或出现过事故,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验证。
(8)2007年至今在国内设备/材料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严重质量问题而造成批量退货(指同一合同中10%及以上)或严重影响施工(或出现过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验证。)。
(9)2007年至今在国内设备/材料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货物和/或投标人图纸的交付拖延问题而严重影响施工和工程进度。
(10)2007年至今在国内设备/材料招投标活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受到国家电网公司和青海省电力公司公开通报批评。
(11)材料业绩的特殊要求。
混凝土杆:近3年供应过5000根相应电压等级工程的混凝土杆(需提供合同复印件)
金具:近3年在高海拔地区供应过相应电压等级的金具(需提供合同复印件)。
(12)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合资合作企业生产的产品,技术总负责方业绩满足本招标文件的要求,且该技术总负责方对投标的产品给予质量保证(按照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附件12提供技术支持意向性承诺函),合资合作企业具有完整的制造、工艺装备和试验设备,该合资合作企业视为业绩合格。
4.资格审查方式 。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
6.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0年10月26日起至2010年 11月1日止(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7.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地点和截标时间:所有除开标文件(投标书、投标保证金、开标一览表、折扣声明、投标价格明细表、货物说明一览表)之外的的投标文件(包括商务投标文件、技术投标文件)可于2010年11月21日14:30-17:00(北京时间)递交至指定地点。开标文件(投标书、投标保证金、开标一览表、折扣声明、投标价格明细表、货物说明一览表)于2010年11月22日8:30-10:00(北京时间)递交至指定地点。截标时间为2010年11月22日10:00(北京时间),对于该截止时间前未提交全部投标文件(包括商务投标文件、技术投标文件、开标文件、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其投标将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
8.唱标时间:2010年11月22日10:00,在上述地点公开唱标,届时请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9.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一册(通用部分)的规定,对其所投标以包为单位递交投标保证金。
10.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请按下述地址获得进一步的信息。如果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内容有疑异,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联系。
北京安华时代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赵鑫 手机:15001162116
电话:010-51521145 传真:010-88111472
项目详情请登录www.china-bid.com.cn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