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乐山市镇乡综合文化站标志、标牌制作安装招标公告

2010-12-29来源:中国(東八)标识资源网
核心摘要:四川省乐山市镇乡综合文化站标志、标牌制作安装招标公告

采购公告标题: 镇乡综合文化站标志、标牌制作安装
采购项目名称: 镇乡综合文化站标志、标牌制作安装
预审公告: 无 采购方式: 询价采购
招标编号: 峨政采询[2010]408号 公告日期: 2010年12月28日17时25分
行政区划: 乐山市-峨眉山市 采购包个数: 1个
采 购 人: 更正公告: 无
委托招标单位/
采购中介机构名称: 中介机构编码:
包号:1 类别:货物 采购单位:
包的描述: 所有标志、标牌包制作、运输、安装及售后服务。须安装乡镇:胜利镇、符溪镇、乐都镇、黄湾乡、沙溪乡、九里镇、罗目镇、桂花桥镇、龙池镇、峨山镇、普兴乡
该包技术指标:

报价人资格要求:
询价文件发售方式: 报名时间:12月29日至1月4日(节假日除外)上班时间,未传真报名的不得参加投标
询价文件发售起止时间:
询价文件售价:
询价文件发售地点:
投标区Email:
报价截止日期: 2011年1月6日14时30分
报价地点: 峨眉山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联系方式: 李女士
0833-5533214
其它内容: 峨眉山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托,拟对以下项目进行询价采购,兹邀请符合本次询价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峨政采询[2010]408号
二、询价项目:镇乡综合文化站标志、标牌制作安装
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四、询价项目简介:(详见询价文件)
所有标志、标牌包制作、运输、安装及售后服务。须安装乡镇:胜利镇、符溪镇、乐都镇、黄湾乡、沙溪乡、九里镇、罗目镇、桂花桥镇、龙池镇、峨山镇、普兴乡
五、项目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
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合法供应商;
2、具有生产制作本项目的合法供应商;
七、资格审查:
本项目投标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在评标时进行审查。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按询价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的复印件的必须加盖单位印章,并在必要时提供原件备查。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投标或中标资格被取消。
八、询价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询价文件自2010年12月29日至2011年1月4日网上下载。询价文件售价:人民币100元/份,投标时交付(询价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1年1月6日14:3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询价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本次询价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十、传真报名时间:本次询价项目需传真报名,报名时间:12月29日至1
月4日(节假日除外)上班时间,未传真报名的不得参加投标。
十一、投标保证金:人民币3000元(供应商请自行密封)现场现金交付。
十二、付款方式:货到安装验收合格后以银行转账方式付中标金额的90﹪,余下的10﹪质保期一年满后付清。
十三、开标地点:峨眉山市政府采购中心。
十四、本投标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五、联系:
单 位:峨眉山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峨眉山市绥山西路7号
邮 编:614200
联 系 人: 李女士
联系电话:0833-5533214;
传 真:0833-5533214;




二0一0年十二月
备 注:
采购结果公告: 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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