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建编号:1012020030524招标备案号:12002011035005设备材料招标公告津建交市设备[2011]0306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天津地铁2、3号线导向标志系统采购及服务项目 已由 天津市建设管理委员会和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建计(2007)236号和建计(2007)817号 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 天津市地下铁道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25852317400 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广正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受 天津市地下铁道集团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设备材料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天津市城市快速轨道交通线网规划中的地铁2号线,建设地点位于天津市区。西起西青区曹庄,东至东丽区李明庄,线路总长为22.657km。天津市城市快速轨道交通线网规划中的地铁3号线,建设地点位于天津市区。南起西青区华苑产业园区,北至北辰区小淀,线路总长为29.655km。
2.2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一标段:天津地铁2号线导向标志系统采购及服务项目:天津地铁2号线全线(天津站站除外)18个车站的站外500米范围内的轨道交通车站导向及各车站公共区(包括出入口、通道、站厅公共区、站台公共区)的导向标识系统,包括各种型式的导向标志、确认标志、资讯标志、安全禁止标志、地面紧急疏散标志的生产制作与相关服务
二标段:天津地铁3号线导向标志系统采购及服务项目:天津地铁3号线全线(天津站站除外)22个车站的站外500米范围内的轨道交通车站导向及各车站公共区(包括出入口、通道、站厅公共区、站台公共区)的导向标识系统,包括各种型式的导向标志、确认标志、资讯标志、安全禁止标志、地面紧急疏散标志的生产制作与相关服务
2.4 计划交货期:2011年04月20日 至 2011年09月30日
2.5 交货地点:施工现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格: 1.有能力提供本招标项目所采购的货物及服务的国内独立法人制造商,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2.投标人的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含)人民币;3.投标人具有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标段:资格: 1.有能力提供本招标项目所采购的货物及服务的国内独立法人制造商,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2.投标人的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含)人民币;3.投标人具有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联合体投标报名时可以联合体主办人或成员中的任何一人进行报名。
4、 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 投标人可通过天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
4.2 投标人不能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时,可携带 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单位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以上所有证件的复印件,复印件均加盖单位公章。 到 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二楼82号窗口(地址:天津市河东区顺驰桥旁卫国道与红星路交口)报名。
4.3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2个标段投标报名,兼投不兼中。
5、 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5.1 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1年03月21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5.2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1 年3 月15 日 至2011 年3 月21 日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1年03月24日至2011年03月30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 时0 分 至11 时30 分, 下午 14 时0 分 至17 时0 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 天津广正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获取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10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人民币 待定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押金(不记利息)。
6.3 招标文件需邮购的,另加手续费(含邮费)每套人民币不邮寄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报名确认函(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和单位介绍信(原件),以及邮购款(含手续费)后不邮寄 日内寄送。
项目建设单位:天津市地下铁道集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张兴彦(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汉口西道19号
邮政编码:300051 联系人:戴乐 电话:87811573
传 真:87811545 项目代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印鉴)
办公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广正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刘弘(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85号君隆广场B1座16层
邮政编码:300040 联系人:刘子红 电话:23210356-8777
传 真:27122218 日期:2011 年3 月15 日违法违规举报:在工程交易活动中不准任何企业,假借有关领导或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的名义,扩大本企业的影响,经查实,将消其投标资格。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监督管理站受理负责人:石彤
电话:23661595传真:23661595电子邮箱:tjjszbz@126.com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23增1号工程建设交易服务中心大厦6楼605室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监察局驻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建交中心监察组受理负责人:张佩生、王刚、杜青
电话:24538760、24538758、23673285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一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