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恒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采购人的委托,就“湖州市看守所标识标牌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能完成本项目的合格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招标文件编号:浙恒采字【2011】-003
一、采购人:湖州市看守所
二、项目内容及其他(财政审批编号:2011033,采购预算为17.5502万元
采购及安装项目内容:羁押管理区牌、羁押管理牌、重点人员提示牌,门牌等一批(具体数量及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湖招管委(2006)1号文件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标识标牌生产及安装服务能力的;
(二)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仟伍佰圆整已提交;
(三)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五、报名及认购招标文件时请携带以下证件资料(其中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
(一)经有关部门年检通过的企业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二)具有标识标牌生产及安装服务能力的。
(三)经当地税务、社保部门确认的2009年度企业纳税情况和社保基金缴纳情况证明文书(参考样式可从湖州市招投标中心网站政府采购分中心页面“资料下载”栏下载,复印件各一份);
(四)供应商市场行为信誉情况承诺书(请于湖州市招投标中心网站政府采购分中心页面“资料下载”栏下载并填写,原件一份);
(五)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仟伍佰圆整(支票、银行汇票、电汇等形式缴纳);
(六)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七)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1年4月14日-4月22日(每天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30,双休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湖州市榆树街26号新天地办公楼21层
七、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整/份(售后不退)。
八、投标答疑时间:供应商对招标文件或图纸有异议的,应当在2011年4月27日下午14:00前以书面(含传真)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一次性提出,招标采购单位将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进行澄清和修改,并书面(含传真)通知所有认购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供应商未按规定要求提出的,则视同认可招标文件,但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明确规定的除外。
九、投标截止时间:2011年5月4日上午9:0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本项目开标地点。
十、开标时间:2011年5月4日上午9:00。
开标地点:浙江省湖州市招投标中心开标室(湖州市凤凰路800号)届时详见一楼大厅公告栏。
十一、本次招标有关信息刊登在
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
湖州市招投标网(http://ztb.huzhou.gov.cn/)
浙江恒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http://www.hzhscpa.com/index.asp)
十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小匡 电话: 0572-2199130
传真:0572-2708550
开户名称:浙江恒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湖州银行营业部
银行帐号:8000159810003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