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伊犁州奎屯市环卫处采购垃圾箱、垃圾桶公开招标公告

2011-04-21来源:中国(東八)标识资源网
核心摘要:新疆伊犁州奎屯市环卫处采购垃圾箱、垃圾桶公开招标公告

奎屯市政府采购中心以公开招标方式,对采购人所需的货物进行集中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一、采购人:奎屯市环卫处
二、集中采购机构:奎屯市政府采购中心
三、招标项目名称: 奎屯市环卫处采购垃圾箱、垃圾桶。
四、项目编号: KTCG-GK2011-11号
五、采购内容:(详细请见招标文件)

标段一:240升冷轧钢板两轮移动式垃圾桶
数量:1600只。
颜色:红色500只;中蓝600;绿色500只;
要求:参照《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标志》(GB/T19095-2003)垃圾桶有可回收垃圾标识及图案和其他垃圾标识及图案,与提桶式压缩垃圾车配合收运垃圾。
产品规格和质量标准:1、规格:上口外径:615 mm×580mm(长×宽),上口内径:515mm×480mm(长×宽),桶底:450×450mm (长×宽),桶高:930mm(不含桶盖),各尺寸公差不大于±1mm。

标段二:铁制垃圾箱
数量:100个。
颜色:孔雀蓝;
1)、规格尺寸:(获得招标文件时到采购单位指定地点,以样品箱为准现场测量);
2)、主要技术指标:垃圾箱骨架采用国标6号(6.3cm×5cm)槽钢,箱体采用厚度为3 mm国标热板;
3)箱体焊缝平滑,无气孔,装满水无渗漏现象;
4)箱体内、外面、底部采用防锈漆喷涂,面漆采用孔雀蓝磁漆喷涂,颜色纯正,色泽一致,无漏底或流挂现象,敲击无脱落。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工商营业执照(注册资金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须经年审合格);
2、税务登记证(须经年审合格)、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如是被委托人须携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
3、具有生产厂家的委托授权书;
4、具有经营环卫或环保设备及维修的资质证明;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必须携带以上资质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到奎屯市政府采购中心登记并进行资质预审及投标确认,否则将失去投标资格。

七、招标文件取得时间:2011年4月19日至2011年4月26日(节假日除外)。拷贝招标文件(须自带U盘)。

八、资质审核时间:已报名供应商必须携带资质原件于2011年5月9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递交到开标现场,由监委及采购人进行资质审核,否则将取消参标资格。

九、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书(投标书制作参照招标文件规定)应于2011年5月9日标段一11:00、标段二16:30(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开标现场或指定地点。
投标文件一律不予退还。

十、开标时间:标段一 2011年5月9日11:00(北京时间)开标,标段二2011年5月9日16:30(北京时间)开标。

十一、开标地点:奎屯市政府采购中心会议室

十二、采购机构地址:奎屯市政府办公室综合办公楼二楼

十三、联 系 人:王冬 电话(传真):0992-3243417





伊犁州奎屯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一一年四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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