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彭州市灾后重建避难场所项目标志标牌采购招标公告

2011-05-16来源:中国(東八)标识资源网
核心摘要:四川省彭州市灾后重建避难场所项目标志标牌采购招标公告

采购公告标题: 彭州市灾后重建避难场所项目标志标牌采购招标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 彭州市灾后重建避难场所项目标志标牌采购
预审公告: 彭州市灾后重建避难场所项目标志标牌采购项目征求意见公告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 SCMQ-201105-CG 公告日期: 2011年5月13日15时38分
行政区划: 成都市-彭州市 采购包个数: 1个
采 购 人: 更正公告: 无
委托招标单位/
采购中介机构名称: 四川明清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中介机构编码:
包号:1 类别:货物 采购单位:
包的描述: 标志标牌
该包技术指标:

供应商资格要求:
标书发售方式:
标书发售起止时间:
标书售价:
标书发售地点:
投标区Email:
投标截止日期: 2011年6月7日10时30分
投标地点:
开标日期: 2011年6月7日10时30分
开标地点:
公开答疑会时间:
公开答疑会地点:
联系人/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祁小姐
联系电话:028-85581109 传真:028-85581109
邮编:610031
其它内容: 彭州市灾后重建避难场所项目标志标牌
采购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报经彭州市政府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彭州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公室就彭州市灾后重建避难场所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潜在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SCMQ-201105-CG
二、招标项目:彭州市灾后重建避难场所项目标志标牌
三、资金来源:中央灾后重建资金
四、招标项目简介:标志标牌(详见招标文件)
五、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供应商资格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生产或销售企业;
(2)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15 万人民币(含15万);
(3)所供货物须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
(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5)在成都市范围内设有正式的服务机构和固定的售后服务人员。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六、资格审查:
除明确要求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外,本项目投标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在评标时进行审查。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的复印件的必须加盖单位印章,并在必要时提供原件备查。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实,将导致其投标或中标资格被取消。
七、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请于2011年5月16日至2011年5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彭州市金彭西路424号,彭州市民政局3楼办公室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购买招标文件:
1. 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鲜章;
2. 合法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鲜章;
3. 合法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鲜章;
4. 合法有效的法人代表资格证明文件或法人代表授权书并加盖单位鲜章;
5. 合法有效的法人代表身份证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鲜章;
以上1-3项验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4-5项收原件。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1年6月7日10:3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九、开标地点:彭州市金彭西路424号,彭州市民政局会议室。
十、本投标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一、采购人:彭州市民政局
地 址:彭州市金彭西路424号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28-83871138
十二、采购代理机构:四川明清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祁小姐
联系电话:028-85581109 传真:028-85581109
邮编:610031

2011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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