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信息
项目编号:32110120110520001
1. 镇江市城市干道工程建设办公室 的 京沪高铁镇江站站前广场标识系统 已经由 镇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 财政筹集 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工程的投标报名。
2. 江苏华锐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 工程概况:
(1) 工程地点: 位于南徐新城区以南,东至站前路,南至312国道,西至檀山路,北至五洲山路 招标类型:材料设备 所属地区:市辖区
(2) 工程规模: 造价约40万元 建筑面积:67808.00 工程性质:其他工程 招标金额:40.00万元
(3) 计划开、竣工时间: 至
4.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标识牌的制作及安装(不含管道铺设)
企业允许申请标段数:1 项目经理允许申请标段数:0
5. 申请人应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2) 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
6. 必要条件:
7. 可选条件:
8. 其他:
1、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投标申请人要求为标识牌的生产商,且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200万元,提供营业执照原件;
2、请投标申请人于2011 年 5 月 26 日 18:00 时前到镇江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新广电大厦副楼316室)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加盖公章的书面报名申请书参加报名,并至镇江市长江路路35号滨江商务公馆304房间获取招标文件(节假日除外)。
3、报名单位全部参加投标(不得少于3家)。
4、投标人须按镇政建(2008)55号文规定,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前到镇江市交易中心缴纳投标保证金壹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必须由参加投标单位注册地的银行以全称交纳。
具体账号见招标文件。
5、递交投标文件时需提供“投标保证金已收确认函 ”,否则拒收投标文件。
6、本次招标的评标方法:本工程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技术标合格,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人,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当经评审的最低价有2家及以上时,由招标人确定中标人。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进行评审,对没有响应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和招标文件所列的重大偏差的投标文件,均作废标处理。
对有效投标文件中货物参数的合格性进行评审,评审投标货物技术参数是否达到或优于招标文件技术要求;低于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的作废标处理。
对达到或优于技术要求的货物清单报价进行核查,从价格最低的开始审查,有无漏项及计算错误,以此类推,直至评审出三个中标候选人为止,经评审的最低价作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次低价作为第二中标候选人,倒数第三报价作为第三中标候选人。
9. 获取招标资格(招标)文件办法:
文件类型: 招标文件 审查办法: 资格后审
获取文件开始日期: 2011-5-20 获取文件截止日期 2011-5-26
上午起时间: 09:00 上午止时间 12:00 下午起时间: 14:00 下午止时间 18:00
获取文件地点: 镇江市长江路路35号滨江商务公馆304房间
10. 请申请人于 2011-5-20 至 2011-5-26 每天上午 09:00 下午 18:00 (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镇江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新广电大厦副楼316室) 报名。
11. 招标人地址:
联系人: 电话:
12. 招标代理机构: 镇江市长江路路35号滨江商务公馆304房间
联系人: 陈芳芳 电话: 0511-85030033
要求本公告发布时间为: 2011-5-20 至 2011-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