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徐州市民防工程标识牌、指示牌制作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2011-06-23来源:中国(東八)标识资源网
核心摘要:江苏省徐州市民防工程标识牌、指示牌制作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人: 徐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工程名称: 徐州市民防工程标识牌、指示牌制作安装工程
工程地点: 徐州市
项目批准机关: 徐州市计委
资金来源: 自筹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博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报名开始时间: 2011-6-28 9:00:00
报名结束时间: 2011-6-28 17:00:00
报名时间备注: 每日12:00-14:00为午休时间,不接受报名
报名地点: 徐州市建设局行政服务大厅报名处
联系人: 陈峰、 黄棣
联系电话: 85743599
公告发布日期: 2011-6-21 9:00:00
公告结束日期: 2011-6-27 17:00:00
公告详细内容: 徐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资格预审条件)
1、徐州市民防工程标识牌、指示牌制作安装工程,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 自筹 ,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资格预审。
2、 江苏博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徐州市
(2)工程规模:民防工程标识牌、指示牌的制作及安装;标识牌约1000个,指示牌约1000个,造价约130万元。
(3)计划开、竣工时间: 2011年 7月-2011年9月
4、本招标工程共分 壹个标段招标。
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履行合同能力且成立五年以上的供应商。供应商的注册资金人民币50万元(含)以上,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前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具有较强的项目管理、技术服务和组织实施能力,能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具有本标项经营范围的供应商;
(3)投标申请人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中包含标识牌或广告牌的制作;
(4)投标申请人2008年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总价30万元以上(含30万元)标识牌或广告牌制作及安装工程。
6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A、报名前,投标人必须携带银行汇票或电汇(汇票及电汇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交至徐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财务室,由财务室开具证明,持有证明方可参与报名;
B、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为叁万元
收 款 人:徐州市招投标交易市场管理中心服务部。
开 户 行:江苏银行徐州宣武支行
开户账号:1700000101201001577051;
C、投标报名人提交的汇票出票人必须与投标报名人的法人单位名称一致。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报名人法人单位的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D、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的均视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E、资格预审不合格或未被确定入围的单位由徐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财务室退还其本单位银行汇票;
F、资格预审合格参加投标的未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示结束后,以转账方式退还至投标人基本账户;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签订施工合同并到市建设局备案后,及时以转账方式退还至投标人基本帐户。
7、公告发布时间为:2011年 6 月 21 日至2011年 6 月 27 日。
请投标申请单位已在“在徐投标企业信用体系库”备案的注册业务员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在公告发布时间内到徐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商务中心购买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文件及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书,否则将被拒绝。
8、请投标申请单位已在“在徐投标企业信用体系库”备案的注册业务员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在2011年 6 月 28 日上午 9 时00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2 时 00 分至 5 时00分到 徐州市建设局一楼大厅 报名,否则将被拒绝。
9、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原件:
(1) 资格预审申请书(需加盖单位公章);
(2) 经办人二代身份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
(3)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4)未在徐州市市区施工过的投标单位(以中标通知书原件或施工合同原件为准)必须提供本公司注册地银行基本存款帐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在徐州市市区施工过的投标单位(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原件或施工合同原件)可提供加盖公章的注册地银行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参加投标报名活动,否则招标人予以拒绝;
(5)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
(6)投标申请人2008年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总价30万元以上(含30万元)标识牌或广告牌制作及安装工程(提供合同原件)。
(7)根据本工程《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内容编制的《资格预审申请书》正本一套,副本二套(需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必须保证提供资料属实,如有虚假,投标保证金将不退还且拒绝其参加投标活动。以上资料报名时必须提供原件,否则报名时将被拒绝。
如投标人资格预审合格后,无故不参加相关招标会议,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10、本工程资格预审办法执行“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的规定,邀请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11、(1)本工程评标办法: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
(2)评标细则:商务标80分;样品制作10分;业绩10分
12、本工程资格预审文件必须同招标公告要求一致,如有不同,以招标公告要求为准。
13、资格预审合格后无故不参加开标会议,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招标人地址:
联系人: 电话:
邮编: 221000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徐州市中山北路金地商务中心B座404、405室
联系人:陈峰 黄 棣 电话:85743599
邮编:22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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