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投标单位:
关于宁海县妇幼保健院标识标牌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编号:NHZFCG-Z2011027)因故作如下修改:
1.原设计方案中的部分内容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为使投标单位准确地核算投标内容,将原设计方案中的部分内容删除,以本次修改所附之设计方案为准;
2.原招标文件第3页“招标货物一览表”中第5点医院分布总索引(门诊1-4)的规格现调整为2400*1600mm。
请各相关投标单位收到本修改通知后,将回执单于2011年7月26日11:30前传真回复至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传真号码:0574-65225007、65225024。
特此通知。
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1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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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 执 单
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我单位已全面理解《关于宁海县妇幼保健院标识标牌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编号:NHZFCG-Z2011027)的修改通知》,现将回执传真予你单位。
单位名称(盖公章):
法人代表(签字):
日 期:2011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