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新世纪招标有限公司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治区工商局的委托,对其工商系统统一规范工商标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招标文件编号:xsl20110620
二、招标项目名称:全区工商系统统一规范工商标识项目
三、采购单位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
①工商徽标志;②单位名称标识;③工商所室外形象标志;④户外指示牌;⑤各级办公室全楼总指示牌、监督举报箱、意见箱;⑥各办公室门牌;⑦登记、年检大厅岗位标志牌;⑧12315投诉中心形象背景墙;⑨企业注册大厅、会议室(包括视频会议室)背景墙的文字内容、颜色、材料、规格;⑩工商执法车辆统一工商标识。
第一包:自治区工商局、经济开发区工商局、高新技术开发区工商局、乌鲁木齐市工商局、工商干校;(除工商徽、车辆标识以外的所有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第二包:昌吉州工商局、米东新区工商局、克拉玛依市工商局、石河子市工商局、五家渠市工商局;(除工商徽、车辆标识以外的所有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第三包:伊犁州工商局,博州工商局,塔城地区工商局,阿勒泰地区工商局;(除工商徽、车辆标识以外的所有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第四包:巴州工商局、阿克苏地区工商局,阿拉尔市工商局、吐鲁番地区工商局、 哈密地区工商局;(除工商徽、车辆标识以外的所有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第五包: 喀什地区工商局,和田地区工商局,克州工商局、图木舒克市工商局;(除工商徽、车辆标识以外的所有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第六包: 工商徽标志;(详见招标文件)
第七包: 执法车辆统一工商标识;(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第一包至第五包允许投标人兼投,最多只能兼中两个包。开标顺序第一包,第二包……第七包。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以及符合下述条件的均为合格的投标人。
①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②注册资金要求:第1包至第5包150万元及以上;第6包1000万元及以上;第7包50万元及以上,按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上的注册资金额为准。
③具有一定的技术支持和后续服务能力;投标人须具有训练有素的施工队伍,能够满足本次标牌制作工作的要求。
④第6包投标人需提供近年在工商系统做过标识的(如外挂大徽、金属领花、肩花、执法证)凭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证明。
⑤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和代理商投标。
⑥投标人在本次招标活动中,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
六、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1年07月21日至2011年08月11日。(上午10:30至13:30,下午15:30至18:30北京时间)
请投标单位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相关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等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前来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
七、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地址:新疆新世纪招标有限公司(乌市新民西街20号凤凰大厦5楼501)
八、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1年08月12日10:30(北京时间)
九、开标地点:新疆新世纪招标有限公司(乌市新民西街20号凤凰大厦5楼会议室)
招标机构名称:新疆新世纪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乌市新民西街20号凤凰大厦5楼
邮编:830063
联系人:刘晓峰
电话:0991-4661782
本招标公告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发布。
新疆新世纪招标有限公司
2011年0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