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义市政府采购中心拟对巩义市伊洛河设置标志牌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人、代理机构、文件编号、内容等
㈠文件编号:巩财采[2011]81号
㈡采购内容:
1、单位标牌1块,材质红色花岗岩石,尺寸80×60×2(cm);
2、险工牌13块,材质:底座混凝土浇筑外镶毛面花岗岩装饰石材,尺寸100×80×40(cm);牌的材质为青石涂黑漆,尺寸80×60×20(cm);
3、伊洛河河道牌简介3块,材质:底座混凝土浇筑外镶毛面花岗岩装饰石材,尺寸200×100×70(cm);牌的材质为青石涂黑漆,尺寸150×100×20(cm);
4、宣传牌5块,参照河道牌制作;
5、水闸工程牌1块,材质红色花岗岩石,尺寸80×60×2(cm);
6、小涵闸标牌43块,参照水闸工程标牌。
㈢采购人:巩义市水务局
㈣采购代理机构:巩义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㈠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㈡具有制作和安装标志牌的能力。
三、报名及开标事项
㈠、投标人请于2011年9月5日18:30前以电子邮件方式报名,接受报名的电子信箱:gyscgzx@126.com .投标人注明邮箱标题“巩义市水务局标志牌设备采购项目”。
巩义市水务局标志牌设备采购项目报名表
单位名称
被授权委托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㈡、开标时间及地点:2011年9月6日10时整在巩义市财政局6楼会议室开标。在此时间之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㈢、本次采购不出售询价文件,投标人可上网查看并下载本询价文件。投标方应用A4纸打印或复印投价文件一式叁份,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
㈣、供应商如对本采购文件有异议的请于报名截止日前,将质疑文件以传真方式发至巩义市政府采购中心。接受传真电话:0371-64362571。答疑文件将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每一个报名的供应商。
㈤、本次采购代理机构不收代理费用,评审费用由采购人代垫,成交人承担。
四、竟标文件内容:
㈠、报价单(报价为送货到巩义的含税价,包括运费、安装、刻字及其他各项相关费用);
㈡、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原件备查);
㈢、授权委托书原件;
㈣、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携带原件备查);
上述投标文件除原件由代理人携带外,其他应装订后密封装入文件袋内,密封条上应注明2011年9月6日10时前不得开启字样,并加盖单位公章。
五、评标办法:最低标价法。本次投标要求一次性报价,首先询价小组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评审,通过符合性评审的最低报价者为成交人。
六、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000元,投标人应于开标前交到巩义市财政局701室。
七、废标情形:所有投标人总报价超过采购人预算价的。
八、联系方式:巩义市政府采购中心 孙先生 0371-64398186
巩义市水务局 贺女士 15890663499
巩义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1年8月30日
附件:报价表格式
巩义市水务局伊洛河设置标志牌项目报价表
名 称
规格型号及材质
数量
单价
合 价
合计大写(人民币)
投标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法人代表或被授权委托人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