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长沙市轨道交通导向标识系统设计招标公告

2011-09-05来源:中国(東八)标识资源网
核心摘要:湖南省长沙市轨道交通导向标识系统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YYGC2011-45
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对其长沙市轨道交通导向标识系统设计规范及应用指导手册编制及1、2号线一期工程导向标识系统设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设计单位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建设单位: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长沙市轨道交通导向标识系统设计规范及应用指导手册编制及1、2号线一期工程导向标识系统设计;
3.项目立项批准文号:发改基础[2009]2228、发改基础[2010]2515号 ;
4.建设地点:长沙市轨道交通线网及1、2号线一期各站点;
5.项目概况:
5.1、目前,长沙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正在根据城市总体规划修改进行编制,线网方案总体结构布局为“米字型构架,双十字拓展”。在与城市空间的吻合上,整体上呈主副中心轴带放射形态。线网方案由6条骨干线和6条补充线构成,线路总长约450km,其中1、2、3、4、5、6号线为骨干线路,形成“米”字型构架,双十字拓展;7号线进一步加密城市核心区线网服务;8号线将根据城市空间的拓展进程形成副中心和外围组团间的联络线;9号线加强河西南北向以及河东南部的联系;10号线增强金霞组团东部、高星组团与河西副中心间的联系;11号线、12号线衔接中心城区与外围城镇发展组团。
5.2、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线路全长约22.262公里,共设车站19座,分别为望城坡站,金星路站、西湖公园站、溁湾镇站、橘子洲站、湘江中路站、五一广场站、芙蓉广场站、迎宾路站、袁家岭站、长沙火车站站、锦泰广场站、万家丽广场站、人民东路站、长沙大道站、体育公园站、杜花路站、长沙火车南站,光达路站;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线路全长约23.55公里,共设车站20座,其中地下站19座,高架站1座分别为汽车北站站、福元路站、新河三角洲站、开福寺路站、湘雅路站、营盘路站、五一广场站、人民路站、南门口站、侯家塘站、南湖路站、赤黄路站、新建西路站、铁道学院站、友谊路站、省政府站、时代阳光大道站、披塘路站、大白路站、万家丽路站;
5.3、1、2号线一期工程共计39座站,21座普通站,18座重点站(含1个1、2号线换乘站:五一广场站)(远期换乘站:新河三角洲站、开福寺站、湘雅路站、侯家塘站、赤黄路站、省政府站、大白路站、溁湾镇站、长沙火车站、万家丽广场站、体育公园站),城市中心站[不含五一广场站和侯家塘站]:芙蓉广场站、望城坡站、人民路站、城南路站,接驳枢纽站:长沙火车南站)。
6.招标范围:
6.1、长沙市轨道交通导向标识系统设计规范及应用指导手册编制内容包括:轨道交通导向标识中公共标志的类型、图形符号、文字、数字、形状、颜色、规格、版面,以及在标志设置、组合应用、安装和维修中的原则;规定了标志的种类、功能和使用范围;
6.1.1长沙市轨道交通导向标识系统设计规范及应用指导手册编制具体范围及要求:
(1)涉及引用相关标准的统计分析,确定长沙地标的设计方向;对其他城市类似文件的汇总分析;对长沙市民认知习惯分析总结、提炼,为《长沙市城市轨道交通导向标识系统设计规范及应用指导手册》的制定提供依据。
(2)确定导向系统类别,并概括提炼其一般要求;确定规范中安全标志、导向标志、位置标志以及综合信息标志的种类;要体现对弱势的关爱和细化;根据信息传递内容的重要性,确定信息的层次次序。
(3)确定颜色使用标准;对《长沙市城市轨道交通导向标识系统设计规范及应用指导手册》中所涉及的图形符号做设计分析;对标识中的文字使用作相关规范;确定导向标识尺度和规格标准;确定版面形式;提出各类牌体的具体点位设置要求;确定照明方式和标准;确定材料要求;确定安装和维护要求等。
6.2长沙市轨道交通1、2号线导向标识系统设计包括:客运服务标志系统、紧急疏散系统、售票室设计,以及配合施工后续服务等。
6.2.1具体到每个车站的客运服务标志系统设计范围为:
(1)轨道交通车站出入口500米范围内引导乘客进入轨道交通车站乘坐轨道交通的引导标识牌 (不含出入口广场);
(2)轨道交通车站站厅、站台、通道、出入口内公共区的导向标识牌,包括引导标志、确认标志、信息牌(含信息采集)、三维图、咨询牌等。
(3)与装修、设备设施的接口设计。
6.2.2具体到每个车站的紧急疏散系统系统设计范围为:
(1)轨道交通车站站厅、站台、通道、出入口内公共区的紧急疏散系统标识牌,包括安全疏散引导标志、疏散指示灯等。
(2)与装修、设备设施的接口设计。
6.2.3具体到每个车站的售票室设计范围为:
(1)轨道交通车站站厅公共区的售票室的外观和结构设计。
(2)与装修、设备设施的接口设计。
6.3包括导向标识系统设计规范及应用指导手册(编制)阶段、导向标识系统设计的概念设计(投标)阶段、导向标识系统设计的初步设计阶段、导向标识系统设计的招标设计、导向标识系统施工图设计阶段及相关后续服务(包括施工及设备材料采购招标配合服务、施工现场以及缺陷责任期配合服务。)
7. 设计规范及应用指导手册编制及导向标识系统设计工期:180天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1.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100万元以上,营业执照经年检合格,近三年内没有因腐败或欺诈行为而被政府或行政主管部门宣布取消投标资格;
2、投标人须具有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并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及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均在有效期内);
3、投标人须在我国境内独立承担过2条及以上轨道交通工程线路的导向标识系统设计业绩;(提供经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及合同);
4、拟任设计负责人须具备高级工程师资格,严禁挂靠,须提供社保证明;以同等职务在我国境内承担过1条及以上轨道交通工程线路的导向标识系统设计业绩;(提供经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及合同)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招标。
三、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9月2日至2011年10月9日登录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http://www.csggzy.gov.cn/)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
五、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伍万元。
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各投标单位从其相应的基本存款帐户以转帐方式交纳至以下帐号:
保证金开户名称: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全  称: 轨道交通导向标识系统
开户银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帐  号:43001792061059778899
3、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以银行到账为准,在开标时予以查验。
4、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合格,被确定为不合格投标人。
5、退还时仍以转帐方式退回到投标人原转出账户,一律不退现金。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在转账支票的进帐单或电汇单上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正确填写所投项目名称。
六、设计补偿
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准备及参与投标的有关费用。招标人不给予任何设计补偿,对未投标申请人不作任何解释说明。
七、设计费
设计费以长沙市财政预决算(投资)评审中心最终审定额度为准。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1年10月10日9:00时(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五大道800号中隆国际大厦4楼)。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温馨提示:
户 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账 号:4300 1792 0610 5977 8899 
请一定注明项目名称和标段并用基本户转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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