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苏州标识标牌、垃圾箱制作及安装招标公告

2011-09-08来源:中国(東八)标识资源网
核心摘要:江苏省苏州标识标牌、垃圾箱制作及安装招标公告

苏州华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苏州石湖景区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其拟采购的标识标牌、垃圾箱制作及安装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国内法人企业、其他组织参加竞价采购。
一、采购内容:
(1) 标识标牌
名称 规格 材质 数量 备注
警示牌 高约2.20M,宽约0.8M,厚度6CM
钢架结构部分,要求全部采用热镀锌材料 35个 1、 尺寸仅供参考,供应商需进行现场勘查以便获得准确的尺寸及相关图纸及要求,现场勘查以采购方盖章或签字的踏勘确认函原件为准(格式详见附件一)。
2、 所有标识标牌的具体安装位置及字样待确定成交后由采购方指定。

温馨提示牌 高约2.3 M 宽约1.9 M,
厚度10-12CM 进口防腐木(油漆) 6个
导览牌 幅面约长2.4 M *宽1.05 M。投影底面为长350*宽118cm,总高235cm; 进口防腐木(油漆) 3个

(2) 垃圾箱
名称 规格 数量 备注
垃圾箱 长960 cm *宽400 cm *高900cm;标准容量60升(30升×2)

用量详见以下清单 30个 尺寸仅供参考,供应商需进行现场勘查以便获得准确的尺寸及相关图纸及要求,现场勘查以采购方盖章或签字的踏勘确认函原件为准(格式详见附件一)。

清单:
1、304不锈钢、工业冷轧板,引用先进喷塑工艺,防静电粉墨涂装。技术要求:要耐高温、抗老化,可安装外锁防盗。桶身制作后印制“可回收”和“不可回收”,“保护环境,人人有责”文字及图标。具体技术要求:
产品颜色:箱体为银灰色,盖与底座均为深海灰色
2、 产品的标准材质:桶身及上盖采用厚度为1.2mm工业冷轧板,上盖下方带有加强筋,防止其变形,且盖上配有灭烟板;
3、上盖使用厚度为1.2mm的冷轧钢板压制,箱底采用槽钢加强筋; 底座支撑处采用2.0mm的冷轧钢板压制; 底盘使用厚度2.0mm镀锌钢板,投口、底脚均采用304不锈钢边框,烟灰的投口采用304不锈钢冲压而成; 内胆采用厚度为0.8mm的镀锌钢板材料,可对垃圾进行分类回收,并在内胆两侧装有拉手,方便倾倒垃圾;
4、 箱体采用表面静电喷涂船用环氧富锌防锈底漆(使用的是优质的粉末涂料),面漆采用优质专用金属漆,并做喷砂防锈处理。
5、产品特点: 外形美观大方,款式新颖,结构较为合理紧凑。占地面积较小,且安装方便。垃圾桶的盖子比桶身稍大一些起到防雨等作用;中间带有废电池回收箱及烟灰缸,具有多功能性。
注:
注: 询价响应单位应至苏州石湖景区开发有限公司进行实地测量和拷贝相关图纸及要求并取得采购方盖章或签字的踏勘确认函原件,未取得的踏勘确认函原件的询价响应单位所递交的询价响应文件无效。踏勘确认函原件放在报价文件中。

二、报价文件组成
1. 询价编号;
2.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等复印件。
3. 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 产品和配套材料的品牌、型号、规格和外形、尺寸、安装尺寸、重量及一些必须说明的技术参数,并提供详细的技术参数及性能说明书。
4. 售中、售后服务承诺(包括免费质保期承诺等)。
5. 交货日期:合同签订后10个日历天。
6. 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7. 报价表:
名称 品牌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总价 备注

总报价(人民币大写) ¥:

被授权人: 联系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三、质量、技术要求
1. 采购货物技术要求:所有报价设备的生产、制造、安装等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各项规范要求;国家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可使用行业标准、规定;非标设备按招标约定的技术要求和规范。
2. 质量保证:应保证货物为全新、未使用的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合格品。报价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设备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规定的使用寿命期内具有满意的性能。
3. 设备质保期按国家、厂商、行业标准执行,质保期由设备安装调试合格后开始计算。
4. 伴随服务(包括售后服务):
免费质保期不低于二年;成交单位应以优良的服务态度,提供2小时以内响应,8小时以内完成甲方提出的维修要求。如需更换设备或送修,必须在7个工作日内负责解决。

四、综合说明:
1. 报价包括运输、存储、安装、调试、税收、人工、管理、培训、技术服务、标准配件、专用工具、附件等一切费用。响应单位必须对以上所有采购的内容进行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 响应单位在投标时提供的资料均应是真实的,若有虚假,由其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3. 送交响应书及确定成交供应商日期和地点:
(1)请贵单位于2011-9-13 上午11:00时前按《报价文件组成》要求编制报价文件 壹 份。盖章密封后由送到苏州工业园区苏雅路388号,新天翔商业广场A座12楼,不按报价文件组成要求或过时送达报价文件的,为无效报价。
(2)2011-9-13 下午14:00在苏州市三香路389号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东区二楼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应在二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投标供应商不需要到现场)
4、投标单位提交报价文件加盖单位公章有效,并在文件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在封皮上注明询价编号、所投标段号(如同时有多个标段时)。不按报价文件组成要求或过时送达报价文件的,为无效报价。
5. 确定成交供应商标准:符合采购要求的基础上,在预算内总报价最低的供应商成交。
6.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生效后,待货到经安装完成并经验收合格后在供方向需方出具下列单据后15个工作日内由需方向供方一次性付清全部货款。
A、需方签收的送货回单;
B、合格销售发票;
C、供需双方及采购代理机构签章的《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履行验收报告》。
8. 成交单位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须按成交金额的0.6%向采购代理公司支付成交服务费。
9、采购(甲方)单位为:苏州石湖景区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潘工 联系电话:0512-65641368
10. 招标代理机构:
名 称: 苏州华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苏州工业园区苏雅路388号,新天翔商业广场A座12楼
电 话:0512-69560667 传 真:0512-69560668
邮政编码: 215021 联 系 人: 田娟
11、该信息刊登在苏州政府采购信息网(Http://www.zfcg.suzhou.gov.cn)、苏州城市商报,成交公告亦是刊登在此媒体,敬请各投标单位注意。

(监督电话:苏州市采购办0512- 682685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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