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 简阳市人民医院 委托,拟对 简阳市人民医院新住院大楼标识、标牌制作及安装项目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招标编号:SCWZDL-201109-JYRMYY
2、招标项目:简阳市人民医院新住院大楼标识、标牌制作及安装项目
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4、招标项目简介:共1包
包号
品目号
招标货物名称
数量
第1包
01-01
新住院大楼医院标识、标牌制作与安装
1批
5、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5.1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相应的工商、税务(国税和地税)、组织机构登记证明。且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
5.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4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生产厂家不用提供;
5.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6 有强大的售后服务系统,确保良好的售后服务;
5.7 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6、供应商家数计算:
投标产品为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视为一家,如果有多家供应商以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参加投标的,应作为一个投标人计算,以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最低报价者为该品牌及型号产品的唯一有效投标人。
7、资格审查:
除明确要求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外,本项目投标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在评标时进行审查。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的复印件的必须加盖单位印章,并在必要时提供原件备查。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投标或中标资格被取消。
8、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招标文件自2011年09月19日至2011年09月26日止,每天9:00- 12:00;14:00—17:00(节假日除外)在成都市武侯区星狮路511号大合仓C区415,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注: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应出示并留单位介绍信,并具备①经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②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③税务登记证副本④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非生产厂家适用)。以上资料均查验原件,留单位介绍信复印件(需盖投标人公章鲜章)。
9、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1年10月11日下午14:0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10、开标地点: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厅二厅。
成都市武侯区星狮路511号大合仓C区415(三环川藏立交内侧)
11、本投标邀请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12、采购人:简阳市人民医院
地 址:简阳市医院路180号
联 系 人:华先生
联系电话:028-27017805
13、采购代理机构: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武侯区星狮路511号大合仓C区415
邮 编:610043
联 系 人:赖小姐
联系电话:028-85446608、85445511、85045522转8819;
传 真:028-85431100
2011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