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编号:SJSZC-XM201107281193
二、招标范围及形式:国内企业,公开招标
三、招标项目名称:北京市石景山区旅游局A级景区安全标识牌采购项目
四、采购人名称:北京市石景山区旅游局
五、采购人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石景山路18号
六、采购人联系方式:68607216
七、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北京市石景山区政府采购中心
八、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八角南路7号(邮编100043)
九、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68878644
十、采购内容及用途:
采购内容:北京市石景山区旅游局A级景区安全标识牌采购
本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222,500元。
★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实质性条件):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具有有效年检);
2、税务登记证书副本的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的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须对本次投标相关的一切事宜负责);
5、投标人的资信证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资信证明;
6、 2011年7月-9月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复印件;
7、投标人应提供参加政府采购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8、投标人应具有与旅游景观行业合作的经验,具有良好的信誉。需提供近二年相关项目业绩资料(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十一、投标保证金:10,000元
十二. 购买标书要求携带: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具有有效年检);
2、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的复印件;
十三.购买标书费用:200元
十四、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1年9月23日-2011年9月29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至11:30; 下午2:00至5:3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石景山区政府采购中心
十五、询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1年9月30日上午9:30
地点:北京市石景山区政府采购中心
十六、投标截止日期:
2011 年10月13日上午9:30(北京时间),逾期送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石景山区政府采购中心不接受现场递交以外的投递形式,投标人采取其他投递形式致使投标无效,采购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现场递交系指投标人将投标文件直接递交给采购中心联系人,并签字确认)
十七、开标时间:2011 年10月13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北京市石景山区政府采购中心
十八、评定办法:综合评分法
十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投标时,应当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可以采用现金、支票、银行汇票、银行保函等形式交纳。投标人未按本《招标文件》的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其将被拒绝。投标保证金交纳不实的,一经发现,由投标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投标人如做汇款,请在电汇单附言中注明采购编号(SJSZC-XM201107281193),并将汇款凭证当日传真至68862012周灵。
开户银行及账号
收 款 人:北京市石景山区政府采购中心
账号: 0200013409008814043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八角支行
网址:http://zfcg.bjsjs.gov.cn/zfcgweb/
项目负责人:郝洪生
联系方式:(010)68878644
传真电话:(010)68878644
北京市石景山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1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