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象山县城市新中心区开发有限公司标志标牌采购公告

2011-10-14来源:中国(東八)标识资源网
核心摘要:浙江省象山县城市新中心区开发有限公司标志标牌采购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与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宁波市政府采购程序及实施规范》和《象山县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受采购人的委托,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就象山县城市新中心区开发有限公司标志标牌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报价和竞争性谈判。 1、招标编号:2011XSZFCG248J

2、项目名称:象山县城市新中心区开发有限公司标志标牌采购

3、报价范围: 见文件第三部分

4、交 货 期:合同约定

5、交货地点:象山县城市新中心区开发有限公司(万象路489号)

6、评标办法:符合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最低价中标

7、付款方式:竣工验收合格后付90%工程款,其余10%在一年内无发现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

8、投标有效期为90天

9、竞争性谈判文件领取(传真)时间:2011年10月13日起至2011年10月20日止,每天8:00-11:30,13:30-17:00(节假日除外)

10、谈判投标报价文件一式四份,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1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仟元整 (可采用支票、汇票、现金)中标方在签订经济合同交中心采购科、财政局采购办备案后才办退。

12、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份,售后不退(参加供应商缴纳)。

13、竞争性谈判报价文件于2011年10月21日 14时00分前递交到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科二,逾期递交投标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14、竞谈开始时间:2011年10 月21日 14时00分在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小厅进行。

15、温馨提示: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在宁波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nbzfcg.cn/上注册,否则无法进行中标公示和签发中标通知书。

16、招标人: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丹西街道丹峰西路161号

联系人:李姝华

联系电话:0574—65733011、65733022 传真:0574—65733060 邮 编:315700

帐户名称: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农行象山新丰支行 地址:丹城丹南路269号 (世纪联华南首)

帐 号:39703001040012500

文件下载网址:http://www.nbzfcg.cn/或(http://www.xsbm. gov.cn/zbt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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