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雅安市民政局避难场所应急标示标牌制作及施工安装项目的采购公告的更正公告

2011-10-14来源:中国(東八)标识资源网
核心摘要:四川省雅安市民政局避难场所应急标示标牌制作及施工安装项目的采购公告的更正公告

更正标题: 雅安市民政局避难场所应急标示标牌制作及施工安装项目的采购公告的更正公告
原公告标题: 雅安市民政局避难场所应急标示标牌制作及施工安装项目的采购公告
更正事项: 招标更正 行政区划: 雅安市
项目编号: 雅政采招(2011)65号 采 购 人:
委托招标单位/
采购中介机构名称: 中介机构编号:
更正公告日期: 2011年10月13日16时34分 原公告日期: 2011年10月9日10时14分
更正理由:
更正内容: 现对雅安市民政局避难场所应急标示标牌制作及施工安装项目(雅政采招(2011)65号)招标文件作以下更改:
1、招标文件第五章 招标项目及要求(二)、服务要求“4、提供样品要求:提供单柱立杆单面指示牌(设施指示牌)样品一个进行封存。”
更改为: “4、提供样品要求:提供双立柱单面指示牌(道路指示牌)样品一个进行封存。①双脚立柱,Φ60mm×厚2mm×高1.5m镀锌钢管,支架为铝合金支架。②面板为长40 cm×宽15cm×厚2mm铝板。③字面为绿底白字美国进口3M工程级反光膜。”
2、招标文件第六章 评标办法5.5评分明细表 序号2中,“根据实物样品(单柱立杆单面指示牌(设施指示牌)一个)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主要原材料及配件的检测报告),对投标产品的设计风格、外观、质量、主材辅材的品牌、产地、质量等级、技术参数响应等进行综合分析比较评分;好的得(12~15)分,中等的得(6~11)分,一般的得(1~5)分,其余不得分;”
更改为“根据实物样品(双立柱单面指示牌(道路指示牌)一个)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主要原材料及配件的检测报告),对投标产品的设计风格、外观、质量、主材辅材的品牌、产地、质量等级、技术参数响应等进行综合分析比较评分;好的得(12~15)分,中等的得(6~11)分,一般的得(1~5)分,其余不得分;”
2011年10月13日
附 件: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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