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妇女儿童中心标识标牌
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成都市妇女儿童中心项目已由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成发改社会政务投资函[2007]60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房集团成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按国家规定自行筹集,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代理业主为成都中房兴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标识标牌工程进行公开采购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名称:成都市妇女儿童中心标识标牌工程
建设地点:成都市锦江区东大街沿线二环路外侧
标段划分:共1个标段
招标范围:成都市妇女儿童中心标识标牌制作安装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为具有广告设计、制作、代理等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企业;近三年来已完成10万元及以上的标识标牌类项目不少于两个,其中至少一个为四川省内写字楼或办公楼业绩。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同时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满足上述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者,请于 2011年10月20日至2011年10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成都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服务中心2楼(八宝街111号)凭企业市场主体信息卡刷卡报名。
4.2投标人可在4.1条规定的时间内在互联网《四川建设网》成都市交易中心页面(www.cdcin.com/jyzx)(以下简称“网络系统”)或在成都市交易中心服务大厅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其中,招标文件下载的时限以招标公告约定为准,逾期将不能下载。通过以上途径下载的招标文件为GEF格式,必须通过电子标书生成器软件打开,电子标书生成器软件的办理方式详见《成都建信网》中公布的《电子标书生成器制作招投标书需注意事项》。(有任何技术问题可致电北京金润方舟软件技术有限公司,宇工:028-86694886)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50.00 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向招标人支付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
4.4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成都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服务中心(成都市八宝街111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房集团成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人民中路一段35号
联 系 人:许女士
电 话:028-86610879
传 真:028-866108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