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名称:和田地区旅游局
二、采购项目名称:和田地区道路及景区旅游标识标牌建设工程
三、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
四、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本项目具体内容包括,对和田地区和田县、和田市及其周边城市道路旅游标识牌、景区简介牌、导向牌、温馨提示牌等按照国家标准设计、翻译、制作、安装,用于方便游客、服务大众,提升和田地区旅游目的地及其景区可到达性和城市品位;数量为城市道路级标识牌为68个,景区内3级标识牌9个。
按照国家标准(GB 5768.2-2009、GB 17733、GB/T 18833、GB/T 23827等),其技术要求为:
(1)标识结构材质必须是优质国标型号工程级不锈钢材圆管或方通(矩形管),厚度根据标牌功能选用1.0-5.0mm,规格根据标牌功能选用30*30mm-200*200mm。
(2)面板材质必须是选用优质工程级国标SUS304L不锈钢板,根据使用标牌功能需要,厚度选用1.0mm-2.0mm。作为低C的304L钢,在一般状态下,要保证焊接后或者消除应力后,其抗晶界腐蚀能力优秀;在未进行热处理的情况下,亦能保持良好的耐蚀性,使用温度-196℃~800℃。
(3)版面上面要求标示有专业、规范、准确的中文,英文,维文3种语言。
五、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六、申请理由:
1、资金来源为2011年度自治区旅游局下拨的工程建设专项资金,资金到位时间为11月底。按照相关要求必须在本年度完成项目招标及预付款支付工作,否则自治区将考虑收回建设资金。
2、标识标牌的翻译(英文、维文)是整个标识标牌的核心工作。当前新疆旅游标识标牌翻译整体水平比较低,甚至在亚欧博览期间,多处英文翻译出现失误,造成极坏影响。为了保证工程建设质量、规范旅游标识标牌文字翻译工作,自治区旅游局以正式文件的方式特别推荐新疆大学承办旅游标识标牌设计、翻译、制作、安装。
3、新疆大学软件研发中心是全疆信息化行业唯一的产学研相结合的公司,具有很强的技术及创意设计团队,在旅游标识标牌设计建设领域有很多创意设计及标准翻译典范。
4、本项目已由新疆大学软件研发中心做了项目规划、选点、设计等大量前期工作。
七、拟定供应商:新疆大学软件研发中心
八、其它事项
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自本公示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和田地区财政局采购办提出意见。
政府采购财政部门联系方式
财政部门:和田地区财政局采购办
地点:和田市屯垦东路11号
联系人:杜鹏
联系电话:0903-2023292 传真:0903-2039229
公示日期: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四日
和田地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1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