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工学院招标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拟对图书馆标识牌制作安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积极参与。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内容
1.招标采购货物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售后服务要求等见招标货物一览表。
2.报名时间及投标书投交截止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1年12月 23 日 16:00 止。
3.联系人:周老师
4.地址:衡阳市珠晖区衡花路18号湖南工学院
5.联系电话:0734-3452011、7126627(小灵通)
6.监督电话:0734-3452057
二、招标货物一览表:
见附件
三、投标需知
1.报名时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报价代表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供以上证件复印件各1份(加盖公章)。
2.投标人应遵守投标的相关规定,讲究诚信,否则,将可能导致被列入违规供应商名单,停止其一年以上、五年以下的湖南工学院物资采购供应资格。
3投标保证金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投标人须提交投标保证金壹千元。
4.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次投标竞价免受因投标人的行为而引起的风险。
5.投标保证金可采用现金、同城转帐支票或银行汇票之一种。其它形式的投标保证金将导致投标被拒绝。(户名:湖南工学院 开户行:湖南衡阳市建行珠晖支行 帐号:43001520064050001100)
6.未中标的投标人保证金,在确定中标方后,予以无息退还;中标方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合同保证金。
7.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要求撤回投标或在确定中标后不按规定日期签订供货合同,保证金将被视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8.在授予合同时招标方有权对“招标货物一览表”中规定的货物数量和服务予以增加或减少,但增减部分将不超过原数额的10%。
9.无论投标过程中的作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均自行承担参与投标的全部费用。
10.其它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根据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条款,在报价文件中详细说明所提供货物的技术规格及参数,承诺质量保证期及交货期。
(2)上述技术规格及要求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包含在投标价格中。
四、交货地点、交货时间
在中标后,按用户指定时间送至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完毕。
五、投标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1.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2.报价表、投标货物一览表、投标详细价格表、货物说明一览表、技术偏离表、售后服务承诺等。
六、评标准则
在满足质量和服务的前提下,按最低价评标法确定中标单位。
七、合同签订时间
自收到中标通知之日起五日内与招标方签订供货合同,逾期视为违约,招标方有权另行确定中标方,且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湖南工学院资产与设备管理处
2011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