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九台市人民医院标识标牌制作安装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_九台市人民医院,建设资金为财政及自筹资金 , 招标人为九台市人民医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规模:九台市人民医院标识标牌制作安装
2.2招标范围:新建医院的标识标牌,详见清单
2.3建设地点:九台市人民医院新址
2.4工期要求:两个月
2.5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工程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一次性通过相关部门验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资格:
3.1.1投标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在50万(含50万元)以上的标识、标牌或广告制作的生产制作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包含标识、标牌、广告制作及安装等相关内容)。
3.1.2投标人必须具有两家标牌标识加工制作的实例,应有合同复印件。
3.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单位必须有一名以上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必须有指定候补人)。
3.3、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1月4日至2012年1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时至11时,下午13 时至 15_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九台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以上资料加盖公章,留存备案)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 元,售后不退。投标保证金为20,000.00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齐);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_ 2 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2月8日9时,地点为九台市行政服务中心五楼会议室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政府采购网和九台市行政服务中心 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 _九台市人民医院
联系人: 王玉臣 电话: 13843034145
招标代理机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仙台大街1468号赛得广场彩晶大厦708室
联系人: 吕秀梅 联系电话:0431-81071418
2011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