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沧区李村河二期(金水路以南)
城市家具、标识标牌制作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青岛市招标中心(以下称招标中心)受采购人委托,就其李村河二期(金水路以南)城市家具、标识标牌及相关服务以公开招标的方式组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商参加投标。
1、项目编号:0656-1241B0L01004
2、项目名称及内容:
李村河二期(金水路以南)城市家具、标识标牌制作及安装
3、对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能够合法提供所需产品及服务的生产制作单位;且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开标时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没有被处罚和违纪、违规、违法等不良行为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售价:每套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欲邮购另加邮费50元人民币,招标中心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或延误不负责)
5、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以下均为北京时间):2012年1月17日起至2012年1月31日(周六周日除外)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2:00至5:00在招标中心发售。
6、凡对本次招标文件提出询问,请于2012年2月1日下午3点前与招标中心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用信函或传真的形式提出)。
7、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2年2月14日下午2:00。逾期收到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8、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招标中心会议室。
招标中心地址:青岛市山东路29号银河大厦12层
电话:0532-85813915 传真:0532-85016269
邮政编码:266071 http://www.qdbid.com
联系人:苗琳、吴磊
开户行:华夏银行青岛山东路支行
帐户:青岛市招标中心
帐号:8191-8196
青岛市招标中心
2012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