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绵阳市避难场所灾后重建项目已由绵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绵市发改法规【2010】961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绵阳市民政局,建设资金来自国家灾后重建基金和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绵阳市民政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主要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绵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绵市发改法规【2010】961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员会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HG20120109001)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中建西勘九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名称:绵阳市避难场所灾后重建项目
建设地点:绵阳中学等城区24处避难点
工程规模:采购、制作和安装避难场所的标志牌;应急发电机和移动厕所。
计划工期:180个日历天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采购、制作及安装等全部内容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200万元,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为标识标牌的生产(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其经营范围须包括标识标牌的生产销售,3、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书(生产企业),4、四川省内有常设服务机构和固定的技术服务人员,能提供有效的(本地)售后服务支持能力;以本地常设服务机构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为准。5、投标人近三年内(2009年至今)完成2个及以上的成功案例(提供单个类似项目合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外地企业,必须办理入川备案登记证。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3 月 7 日至2012年3月 13 日24时,无需注册和办理网银账户,可直接登录《绵阳市招投标交易服务网》(http://ztb.my.gov.cn)“设备材料采购招标文件下载”专区下载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含清单、图纸)每套售价150元,在开标时现场缴纳,售后不退。
4.3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2 年3 月 30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绵阳市招投标交易服务中心(绵阳市科创园区九洲大道中段孵化大楼A区一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绵阳市民政局
地 址:绵阳市迎宾路109号
联 系 人:赵先生
电 话:0816-2397807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中建西勘九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环街719号泰和家园2-2-2403
联 系 人:张女士
电 话:028-86028771
传 真:028-86028770
绵阳市招投标交易服务网联系电话:0816-2222645
绵阳市招投标交易服务网传真号码:0816-22407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