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编号:CNPQFN12WXZN0013/00;CNPFQA12WXZN0014/00
2. 项目名称:秦山核电扩建工程(方家山核电工程)/福建福清核电厂1、2号机组标牌制作
3. 招 标 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17号
通信地址:北京市840信箱, 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商务部
联 系 人:李先生、张先生
联系电话:(010)88023475
传 真:(010)68415086
电子邮件:liyan@cnpe.cc zhanger@cnpe.cc
4. 公告期:
公告开始时间:2012年4月1日9:00
公告截止时间:2012年4月11日17:00
5. 采购内容:秦山核电厂扩建工程(方家山核电工程)/福建福清核电厂1、2号机组相应系统和设备标牌制作。
6. 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招标货物供货及相关服务的企业(含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资、合资、合作企业);
(2)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财务、技术及制造/采购能力。
(4) 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
(5) 如为联合投标,投标人应提交联合体协议,该协议应明确规定联合体各成员的职责和义务。无论在联合体协议中存在任何差异,联合体任何成员的任何行为或不作为都将视为联合体的行为或不作为。联合体中任何成员对合同的违背都将视为联合体对合同的违背。联合体中各成员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投标人应严格遵守联合体协议的约束,并承担相应的责任。事先未经招标人/买方的书面同意,联合体的任何成员都不得改变联合体协议或者联合体的成员构成。
7. 投标报名
拟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须在公告期内以传真形式向招标人进行报名,传真须明确本单位将购买招标文件并参与本项目投标。
8. 招标文件的购买
(1) 购买条件:已向招标人报名
(2) 购买须携带材料: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原件)、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保密协议书(原件)
(3) 购买时间:2012年4月12日9:00至2012年4月18日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4) 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500.00)售后不退。
(5) 购买方式:现场购买,不办理邮购。
9. 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5月8日9:00
10. 开标地点: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核能大厦七层会议中心
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