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独墅湖高教区教育发展大厦标识工程招标公告

2012-04-05来源:中国(東八)标识资源网
核心摘要: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独墅湖高教区教育发展大厦标识工程招标公告
工程名称 独墅湖高教区教育发展大厦标识工程 工程编号 GYY201203126
招标人名称 苏州工业园区教育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名称  
工程地点 科教创新区月亮湾
标段具体信息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发包方式 合同估算价(万元)
GYY20120312601 独墅湖高教区教育发展大厦标识工程 公开招标 100.00
企业允许申请标段数:1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允许申请标段数:
标段规模: 总建筑面积约11.25万平方米,包括两幢塔楼,一幢裙房。
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的必要合格条件
1.企业资质要求选择  
2.项目负责人(总监)资质  
3.企业业绩要求 企业注册资金需在200万元及以上;近两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接过单项合同金额在100万元及以上的标识业绩;
4.项目负责人(总监)业绩:  
5.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6.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7.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8.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9.招标人可以拒绝园区施工单位考评结果为c类或者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部门认定的其他不良信用的申请人投标;
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预审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10.本项目不允许联合投标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拟派项目经理具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件;
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且开标前该在建工程必须竣工(以竣工验收报告为准);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其他条件  
其他说明
本工程采用固定单价合同:进度款支付比例为完成合格工作量的75%,实际承包范围完成并通过验收,将支付完成工程款金额的80% ,通过审计付款至95%,缺陷责任期到期后付余款。
本项目评标办法详见附件。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预审
1.资格预审办法:按苏园规[2006]41号文,
    当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超过9家时,采用随机抽签法确定9家参加投标。
2.报名时间 2012-4-112012-4-11上午9:3011:30 下午14:0016:00
3.报名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建设工程有形市场(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2楼)
4.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经办人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料:(1) 报名经办人本人身份证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原件、单位职工社保证明或劳务合同原件;(2) 企业营业执照原件;(3) 企业近两年度的财务审计报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原件;(4) 企业近两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接过单项合同金额在100万元及以上的标识业绩的合同原件、中标通知书原件(如有)、竣工验收报告原件。 资格预审申请书按以下顺序简装成册,且必须加盖公章:(1) 报名经办人身份证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单位职工社保证明或劳务合同复印件;(2) 企业概况;(3)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4) 企业近两年度的财务审计报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复印件;(5) 企业近两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接过单项合同金额在100万元及以上的标识业绩的合同复印件,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如有)、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6) 企业对所提供的资料无弄虚作假内容的声明;以上资料资料提供的齐全与否为资格预审通过与否的先决条件。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 苏州工业园区独墅湖高教区综合楼一区

联系人

袁晓珩
传真 65932798

电话

65931292
邮编   E-mail  
苏州工业园区招投标投诉电话:0512-66605607
要求公告发布日期为: 2012-4-1 2012-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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