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轩宇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受沈阳市精神卫生中心的委托,对沈阳市精神卫生中心门诊病房综合楼室内标识项目在国内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一、招标范围
门诊病房综合楼室内标识系统设计、制作及安装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为具有室内标识系统制作及安装能力的生产厂商或经销商。
(2)投标人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注册资金在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
(3)如投标人为经销商必须提供生产厂家的授权委托书或代理资格证明
三、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1、2012年4月1日至2012年4月10日(节假日除外,每日8:30--11:00、13:00--16:30北京时间),投标单位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的同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
(3)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4)如投标单位为经销商须提供生产厂家的授权委托书代理资格证明。
※以上证件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5)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招标文件300元人民币(标书售后不退),投标保证金10000元人民币。
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12年4月23日13:30时 (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辽宁轩宇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届时请招标人的法人或授权代表出席开标大会。
五、招标单位、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沈阳市精神卫生中心
联 系 人:王迪
采购代理机构:辽宁轩宇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南街122号
项目联系人:张冬妮、段秀梅
联系电话/传真:15840487380、23517977-613/23518578
辽宁轩宇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
2012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