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汉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广汉市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拟对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区宣传标志牌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兹邀请符合本次谈判要求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招标编号:SDGJG[2012]004
二、招标项目:宣传标志牌采购(第二次)
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四、招标项目简介:宣传标志牌一座。(详见谈判文件)。
五、谈判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非谈判产品制造商必须获得产品制造商的授权;
3、 必须具有采购项目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6、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资格审查:
除明确要求在购买谈判文件时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外,本项目谈判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在谈判时进行审查。供应商应在谈判响应文件中按谈判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的复印件的必须加盖单位印章,并在必要时提供原件备查。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谈判或成交资格被取消。
七、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2012年4月6日至2012年4月11日止,北京时间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不发售)在广汉市政府采购中心现场发售(广汉市成都路西段一号:广汉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二楼财务科)。谈判文件每份售人民币200元整,售后不退。
购买谈判文件时必须携带:①单位介绍信原件②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作为合格的供应商的相关资质证书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以上①收原件,②查验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请加盖谈判供应商公章)。原已参加过广汉市类似采购项目的可不提供已提供过的资料,但必须提供单位介绍信原件和资质复印件。
八、谈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2年4月12日14:30(北京时间)。
谈判响应文件必须在谈判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谈判响应文件恕不接受。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谈判响应文件。
九、开标地点:广汉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办公大楼一楼开标室(广汉市成都路西段一号)。
十、采购人: 广汉市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
十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汉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广汉市成都路西段一号
邮 编:618300
联 系 人:莫女士
联系电话:0838-5350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