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受清远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对 清远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外观标识和内部上墙标挂内容制作安装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本国产品, 详情请参见招标文件。 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1. 本项目投标 邀请及招标文件中所有时间均为24小时制北京时间,所有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元,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以《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为准(特别注明除外)。
2. 项目编号: 0851-1261QY00B384
3. 项目名称: 清远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外观标识和内部上墙标挂内容制作安装采购项目
4. 项目类型:货物类
5. 采购货物名称、数量、完成期及最高限价:
采购货物名称
数量
完成期
最高限价
外观标识和内部上墙标挂内容统一制作和安装
一批
合同签订后 60 日历天内完成制作和安装
人民币 215.69 万元
注:产品详细规格参数及执行标准及主要配件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6. 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6.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一)至(六)款的规定:
6.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6.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2 提供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原件;
6.3 投标人具有广告制作或印刷品印刷的相关经营范围。
6.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公示期 :2012年 4 月 19 日至2012年 4 月 25 日五个工作日。
8.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