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广告灯箱供应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投资[2008]3535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指挥部,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自筹,招标人为宁波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指挥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址:宁波市。
2.2工程规模:宁波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西起高桥镇,以高架站形式至望春转入地下,沿中山西路向东经鼓楼、天一广场,下穿奉化江后沿中山东路向东,经世纪大道后线路北折沿宁穿路东部新城,到达终点东环南路站,全长20.878公里,其中包括高架线路5.45km,过渡段0.31km,地下线路15.118km。
2.3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车站公共区广告灯箱共计约2225个的供货。
以上供货量为暂定数量,招标人有权根据工程进展情况进行调整。
2.4计划工期:2013年3月至2013年12月。
2.5标段划分:1个标段。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规范和招标文件中《技术要求》等规定。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资格要求:
(1)在我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注册的独立法人,注册资金在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的生产厂家(如注册资金为外币的,币种换算以评审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公告为准);
(2)2009年以来具有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300万元的广告灯箱的供货业绩;
(3)2009年以来广告灯箱年销售额至少有一年达到1000万元;
(4)申请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被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申请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经宁波市人民检察院查询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3.2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确定不超过9名申请人参加投标。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请申请人于 2012 年 5月 7 日至 2012 年 5 月 1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宁波市江东区民安路1018号新天地东区1幢国际商务大楼13楼1号窗口 持《宁波市招投标有形市场交易证》原件、IC卡(未办理者请浏览宁波市招投标中心网站“办事指南”)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 资格预审文件每本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时,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向购买者开具标书款收据。标书款发票凭收据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索取。
5.3凡受到相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投标的企业,请慎重购买。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2 年 5月 22 日 9 时,地点为 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江东区民安路1018号新天地东区1幢国际商务大楼13楼),具体详见楼道口指示屏。
6.2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bidding.gov.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指挥部
地 址:宁波市海曙区丽园北路668号412室
邮 编:315016
联 系 人:魏军、康志平、桑晓海
电 话:0574-83884655、0574-83884591、0574-83884587
传 真:0574-83882835
招标代理机构:中机国际招标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1004室;
宁波市海曙区中山西路988弄154号303室(宁波项目部)
邮 编:100055
联 系 人:黄粤、叶桦、孙莉莉
电 话:010-63348494、010-63348347、0574-87217167
传 真:010-63373561、0574-87217167
电子邮件:huangyue@citc.genertec.com.cn sllwgb@163.com
2012 年 5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