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海虞北路(金沙江路口-北三环路口)两侧人行道落地式灯箱及城区路铭牌灯箱项目招标公告

2012-05-09来源:中国(東八)标识资源网
核心摘要:江苏省海虞北路(金沙江路口-北三环路口)两侧人行道落地式灯箱及城区路铭牌灯箱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常熟市城市管理局的海虞北路(金沙江路口-北三环路口)两侧人行道落地式灯箱及城区路铭牌灯箱项目已由上级相关部门批准实施。建设资金来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国有资金。招标人委托常熟市永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分两个标段:标一:海虞北路(金沙江路口-北三环路口)两侧人行道落地式灯箱108只,造价约950000元,标二:城区道路路铭牌灯箱255只,造价约220000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相关事项
3.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能力提供招标内容及相应的技术和服务,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
3.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且无不良记录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3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4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具有五金、冶金、机械、通用机械设备、制造加工经营项目 ;
3.5近三年具有类似项目业绩;
3.6项目工期及质量要求:工期90日历天,质量合格。
3.7凡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企业,均可对上述标段进行投标,
3.9 申请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交下列报名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核查:
3.9.1 加盖单位公章的投标报名申请书原件;
3.9.2 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9.3近1年企业为经办人缴纳社保的证明复印件、企业与经办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复印件及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办理时提供);
3.9.4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类似业绩证明文件(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5月8日至2012年5月14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6:0时,到常熟市联丰路56号顺益商业街1-301(虞山高新园管委会旁) 常熟市永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5. 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人地址: 常熟市阜湖路49号
联系人: 金欢 电话:0512-52710010 邮编:215500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常熟市联丰路56号顺益商业街1-301(虞山工业园管委会旁)
联系人: 周红 传真: 0512-52843379 电话: 52843376
邮编: 215500 E-MAIL:
6. 公告发布日期:
本公告发布日期为: 2012-05-08 至 2012-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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