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新一轮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导向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2012-05-10来源:中国(東八)标识资源网
核心摘要:上海市新一轮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导向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上海市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上海联合工程监理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的委托,对《新一轮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导向》项目进行招标,欢迎具有本项目报名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报名。



一、项目概况

1、采购编号: 12-23846

2、招标项目名称:新一轮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导向

3、招标内容:《新一轮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导向》旨在明确未来上海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发展方向,建设重点及相关保障机制。(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4、课题完成时间: 不迟于2013年6月

5、预算资金:本项目最高限价:20万元,其中2012年计划支付10万元,2013年计划支付其余费用。超过限额的投标将不被接受。



二、合格的投标单位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必须按照《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完成登记(网址: www.zfcg.sh.gov.cn),未完成登记的供应商,必须按规定完成登记手续,在投标文件内须有上海政府采购网登记的页面等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近五年承担并完成过同类研究项目; 5、本项目接受联合投标;6、课题组负责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和10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验。



三、报名需提交的资料:

1、法人机构证明文件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近五年承担并完成过同类研究项目(需附至少一份项目服务合同或上级政府主管部门下达的项目委托书(或任务单)的复印件并盖单位公章);

4、联合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协议(阐明联合体主体、双方权利和义务及纠纷的解决等条款);

5、课题组负责人相关资格、资历证明材料(复印件并盖单位公章);

如有缺漏,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其报名。报名时提供的资料应与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一致,如有不同,以投标文件为准。投标单位的合格与否,将由评标委员会决定。



四、报名的时间、地点:对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单位可于2012年 5月8~9 日(双休日除外)上午9时至下午15:00时(北京时间),持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至上海市斜土路1175 号(景泰大厦 )604室参加本项目报名,代理机构将通知符合条件的报名者于2012年 5月 10 日上午9:30时-11:30时,下午13:30时-15:00时到规定地点领取采购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300元/本,文件售后不退。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单位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



五、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 5月 31 日上午9:30时正

递交地点:上海市斜土路1175 号(景泰大厦 )605室



六、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联合工程监理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上海市斜土路1175 号(景泰大厦 )

邮 编: 200032

联 系 人:陈郭蕊

电 话: 021-64044397、64164915



招标单位: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地 址:上海市大沽路100号

联 系 人:冷杰

电 话:021-23116425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上海联合工程监理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2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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